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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今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现重大动物疫病“力争不发生,确保不流行”的防控目标,根据溧动防指办〔2017〕10号《关于印发2017年溧阳市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我镇研究制定了《2017年埭头镇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7年埭头镇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
埭头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5日
附件
2017年埭头镇秋季重大动物疫病
防控工作方案
为推动我镇重大动物疫病秋季防控工作有序开展,保证“秋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实施,在我镇统一行动时间、统一防疫方法、统一免疫效果检测标准,确保完成秋防工作各项任务,结合全年动物防疫工作计划及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工作内容
今年重大动物疫病秋季防控工作总体目标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畜禽群体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羊痘、猪链球菌病、狂犬病等疫病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当;我市牛羊布鲁氏菌病继续实行不免疫,监测阳性牛、羊100%淘汰;猪、牛、羊耳标配戴率100%,规范做好免疫记录及免疫档案,相关记录与标识相符,合理使用免疫疫苗,规范免疫操作,按时上报免疫进度及免疫抗体监测周报,在规定时间完成规定任务。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等强制免疫病种的免疫程序等,按照《关于印发2017年溧阳市主要动物疫病免疫实施方案的通知》(溧动防指办〔2017〕5号)和省农委《关于切实做好我省高致病性禽流感秋季免疫工作的通知》(苏农办牧〔2017〕51号)有关要求实施。
二、时间安排
秋防工作从9月5日开始,10月底前结束。各村委在开展秋防工作时,要兼顾不同病种和不同畜种,合理安排免疫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9月5日-9月15日。各村委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各区域内的防控实际制定辖区秋季防控工作方案,于9月15日前报镇畜牧兽医站。同时,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程序的制定或修订,组织实施好免疫物资储备、经费安排、人员组织和宣传发动工作。
2.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9月16日-10月20日。一是指导具备自免条件的规模养殖场科学制定或修订免疫程序,按免疫程序实施免疫;二是集中利用一个月时间,重点做好散养户重大动物疫病的集中免疫。
3. 第三阶段:自查补免阶段,10月21-25日。对前一阶段行动实施情况开展自查和免疫抗体监测,对免疫不到位或免疫抗体水平不合格的进行补免。10月28日前完成秋防工作总结上报工作。
三、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秋放行动的组织领导。各村委要坚持“地方政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负责人”的防疫工作责任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确保“三到位,三落实”,即秋季集中防疫行动时间和工作要求通知到位,免疫程序及免疫措施指导到位,免疫抗体监测服务到位,监督落实本场动物防疫负责人和防疫工作人员,落实免疫设备及技术措施,落实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度。组织防疫人员,对小规模及散养畜禽按照“五统一”的要求,组织做好集中免疫工作,即统一免疫程序、统一免疫操作、统一标识档案、统一报告制度、统一免疫进程,组织村级防疫员成立免疫小分队,集中行动、分工合作、逐场逐户实施免疫工作,确保不漏一畜一禽。
二是加强动物防疫监管和免疫抗体监测。充分发挥市疫控中心实验室作用,加强免疫效果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实际免疫效果。实行飞行监测和常规监测相结合,加大随机抽样力度,掌握真实免疫状况。在做好常规监测的同时,也要采取飞行采样方式进行。全市的飞行监测工作由市疫控中心承担,秋防集中行动结束后统一组织实施。对于散养户要根据其免疫进度,安排抽样监测,对于监测抗体水平不达标的,要立即组织加强免疫;对于自行免疫的规模场,要查看其免疫记录,在合适的时间进行监测,监测抗体水平不达标的,应督促其立即进行加强免疫。各村委要在全面开展免疫、监测等工作同时,加强动物健康的巡查和动物防疫监管,严格疫情举报核查和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可疑重大动物疫情,要迅速按程序上报,并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迅速开展疫源追溯,在采样送检的同时采取果断措施,严防疫情扩散。
三是加强疫苗耳标等防疫物资监管与规范使用。根据省农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强制免疫疫苗耳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农办牧〔2017〕48号)有关要求,做好相关疫苗的供应、储备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疫苗耳标管理制度,规范疫苗耳标的验收和进出库管理以及使用和后续管理。在做好二维码标识网络申报的同时,要做好签收和发放的网络登记工作,耳标验收后要立即进行网络签收,同时做好耳标的溯源门户网站发放登记工作。
四是做好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调整试点工作。根据省农委、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开展2017年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调整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农财〔2017〕11号)有关要求,近期,常州农委将结合省农委、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调整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会同财政联合下发《常州市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调整试点工作方案》,按照“试点先行、因地制宜、强化监管、稳步推进”的原则,扎实推进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调整试点工作,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补助政策对动物防疫工作的促进作用,全力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
五是加强基层防疫员培训。基层防疫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重大动物疫病免疫质量和实际效果。各村委要切实加强对基层防疫员和自行免疫养殖企业防疫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从事免疫工作。各村委应建立每一个养殖户(农户)畜禽免疫档案。有条件的村委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电子档案。养殖户(农户)应有免疫记录,并填写规范。
六是加强督查指导。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督查方案,要创造性地开展督查和考核,对秋防工作和绩效延伸管理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要突出加强中期督查,根据工作计划进度强化过程的跟进督查,在督查形式上,要采取定期督查和突击随机抽查相结合,工作督查与飞中期督查行监测相结合,不流于形式,不浮于表面;在人员的组成上抽调业务精、责任心强的人员,切实查找问题,剖析症结所在,共谋解决之策;要加强督查结果的应用,通过多种形式的通报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并通过采取回头看等持续督查的形式,促进问题整改,确保督查实效。同时要将督查结果与延伸绩效管理考核相结合,增强平时督查与绩效管理考核的有机融合。市防指办将于10月上旬组织对全市秋防工作开展中期督查,并与秋防结束后进行总结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