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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溧城镇镇代管村级集体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希认真学习贯彻,严格遵照执行。
溧阳市溧城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9日
溧城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6月19日印
溧城镇镇代管村级集体资金管理办法
为切实有效地加强溧城镇镇代管村(含涉农社区,下同)级集体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合法规范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明确管理责任
1、全镇各村所有村级集体资金及其账务,均由溧城镇会计服务站负责代收代管和建账核算。镇会计服务站必须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建账核算,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保值增值。
二、严格收付程序
2、对所有资金的进账,需要提供相关协议等作为原始依据。
3、确保资金兑付手续齐全,严格控制资金出账。对于一些零星清表工程类支出,需提供相关的清表合同、正式发票、审计报告等;对于特殊情况下个别农户的房屋补偿、农户地上附着物补偿等支出,需提供相关评估报告、补偿协议、会议记录等资料。
4、统一实行“转账+村务卡”结算办法,对所有兑付资金都通过网上银行进行支付,直接转账到收款人银行结算账户、农户“一卡通”,减少中间环节,杜绝村干部代领转帐支票现象。对于零星小额支出,如日常办公费、交通差旅费、走访慰问金等不便于转帐方式结算的可使用村务卡。村务卡刷卡消费必须同时取得刷卡凭证和真实、有效、合法的原始凭证。村务卡上的资金属村集体所有,持卡人严禁公私混用、私人消费。村务卡的使用管理办法,不改变现行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办法和基本报销流程。
三、完善审批手续
5、所有村级资金的兑付,都必须做到依据真实充分,凭证合法齐全,手续完备无缺。
6、每一笔资金,必需由资金所属村农经管理组组长和经管站站长先行审核,确认无误并签字同意后方可出账。
7、兑付资金达3万元至10万元时,需由镇分管领导签字同意;10至50万元时,需再由镇主管领导签字同意;超50万元经镇党委研究后由镇长签字同意。
四、加强对接服务
8、及时对帐,保障资金足额及时到位。每月定期与银行核对进出账情况,做到收、支账目清楚。及时与相关收付款单位、个人对账、核账,做到项目资金进出清楚,保障应进账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应出账资金准确无误支付。
五、强化培训审计
9、镇会计服务站建立健全会计培训体系,将站内人员管理培训工作系统化、常态化,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和综合素质。每半年或不定期邀请镇监审室或专业审计机构等部门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