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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溧阳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镇人事变动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调整溧城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潘建中 镇 长
副主任:陈建国 人大主席
沈建东 政协工委主任
丁 伟 副镇长
刘建平 副镇长
彭 瑛 副镇长
石东明 纪委书记
许 峰 政法委书记
刘 峰 组织委员、工会主席
成 员:闵卫明 财政所所长
朱庆铃 经贸服务中心主任
张志清 工会副主席
史建刚 城中派出所所长
贺 俊 清安派出所所长
刘 勋 城南派出所所长
甘伟清 交巡警大队城区一中队中队长
万志坤 交巡警大队城区二中队中队长
黄永刚 溧城交管所所长
梁伟涛 城郊供电所所长
莫建斌 市场监督管理局溧城分局分局长
刘 伟 城管溧城中队中队长
马国福 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
周庆华 溧城镇水利站站长
莫莉媛 溧城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金建华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刘国富 社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余建中 司法所所长
溧城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日常工作。彭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杨耀东、王国荣、韩煜、罗宇婷等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人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人员自行接替。
溧阳市溧城镇人民政府
2017年 2月7 日
溧城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2月7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