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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进一步从严从实抓好机关作风建设,现将常州市《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建设“十带头、十严禁”规定〉的通知》(常办发〔2017〕3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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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溧阳市昆仑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