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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度溧阳市读书台文学艺术成果奖的申报工作,根据《溧阳市读书台文学艺术成果奖评奖办法》(溧政发〔2016〕32号)的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度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凡具有溧阳市户籍的文艺作者,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创作并公开发表、出版、播映、演出、展览的文学、电影、电视、戏剧、曲艺、音乐、舞蹈、杂技、美术、摄影、书法等文艺作品均可申报。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作者必须填写《2016年度溧阳市读书台文学艺术成果奖申报表》(见附件)。参加评选的作者必须提供作品发表、出版、展演及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包括与申报作品获奖、参展等相关的评奖办法和入展通知,否则不予参评。
2.凡是在往年评审获得过“溧阳市文学艺术成果奖”的作品不得重复申报。
3.所有申报材料于2017年2月15日前寄送市文化广电体育局社文科,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黄晖,联系电话:87929778 。
附件:2016年度溧阳市读书台文学艺术成果奖申报表
溧阳市文化广电体育局
2017年1月23日
2016年度溧阳市读书台文学艺术成果奖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