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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2016年度,在市委、市政府和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交通运输系统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溧阳交通“3234”工作目标,着力提升三大核心能力,认真践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百姓的需求就是交通工作的追求”统一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强化行业管理,提升服务效能,在服务群众出行、增进民生幸福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进一步弘扬交通精神,树立行业典型,经研究决定,评选和表彰一批“先进个人”、“十佳服务之星”和“十佳的士之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先进类型
1、先进个人: 若干名
2、十佳服务之星: 10名
3、十佳的士之星: 10名
二、名额分配及推荐方式
1.“先进个人”在局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中产生,由各单位评选推荐1名候选人报局党委研究确定。
2.“十佳服务之星”在局信息中心、高铁溧阳站综管办、市政务中心交通窗口、海事处(溧城海事所、船舶检验科)、交管所、公路处(超限检测站、路政大厅)、客运公司、路运公司等8个服务行业中产生,其中客运公司(客运站、驾驶员中各推荐1名)和路运公司(长途、市镇公交驾驶员中各推荐1名)各2名,其余各1名,由各单位推荐报局党委研究确定。
3.“十佳的士之星”在全市出租车驾驶员中产生,其中客运公司8名,装卸储运有限公司2名;由运管处负责评选并推荐,局党委研究确定。
三、评选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实事求是,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保证质量,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2.评选重点要面向一线职工。既要坚持树立典型,又要考虑到代表的广泛性,要把评选先进与宣传先进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学先进、赶先进、争创一流业绩的自觉性,弘扬创新精神,形成奋发向上、开拓争先的浓厚氛围。
3.本次评选工作一定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好中求优,宁缺勿滥,真正把具有导向作用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
4.各单位评选各类先进推荐表在2017年2月8日前报局组织人事科。
附1:2016年度交通运输系统“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2:2016年度交通运输系统“十佳服务之星”推荐表
附3:2016年度交通运输系统“十佳的士之星”推荐表
附件1:
2016年度交通运输系统“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工作岗位
事
迹
简
介
(另附1000字先进事迹材料)
所在单位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交通运输局意 见
备注:本表一式2份,请各单位于2017年2月8日前报局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87268123。
附件2:
2016年度交通运输系统“十佳服务之星”推荐表
附件3:
2016年度交通运输系统“十佳的士之星”推荐表
车辆牌号
运输管理
部门意见
备注:本表一式2份,请运管部门收集好后于2017年2月8日前报局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87268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