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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溧阳市交通运输局定期沟通制度》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520/2017-00058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交委发[2017]28号 发布机构:市交运局
产生日期:2017-10-30 发布日期:2017-10-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溧阳市交通运输局定期沟通制度
关于印发《溧阳市交通运输局定期沟通制度》的通知
溧交委发[2017]28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局属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溧阳市交通运输局定期沟通制度》已经局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溧阳市交通运输局定期沟通制度

 

为加强与市纪委第一派驻纪检组(下称派驻纪检组)的沟通交流,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的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溧委办〔2017〕41号)、《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落实市纪委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的通知》(溧委办〔2017〕6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建立本制度。

定期沟通制度,是指我局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过程中,与派驻纪检组加强相互间的联系、沟通与协调,实现信息共享,密切支持配合的工作机制。具体内容如下:

1、及时通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

2、专题报告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全会精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等情况。

3、严格执行定期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制度以及专项性、阶段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4、加强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凡是涉及本单位的重大工作安排、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动态以及其他重要情况,必须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

5、对党员干部违反相关规定,发现后及时报告派驻纪检组,会同派驻纪检组进行查处。涉嫌违规违纪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6、按照规定向派驻纪检组征求对中层干部考察人选的党风廉政情况。

7、指定专门联络员,加强与派驻纪检组的日常沟通联系。局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积极认真参加派驻纪检组召开的工作会议,通报、交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8、应将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重要会议、重要决定、重要部署等,事先通报派驻纪检组。召开重要会议,应提前2天书面通知派驻纪检组。

9、主动公布派驻纪检组设立的信访举报电话号码、联系地址和网络举报电子邮箱,以便于及时接收信访举报材料;派驻纪检组发现交通系统干部违纪违法方面的线索后,应及时告知我局。

10、派驻纪检组采取巡查、专项检查、专题调研等方式,对我局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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