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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溧阳市交通运输局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已经局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溧阳市交通运输局重要情况通报制度
为加强与市纪委第一派驻纪检组(下称派驻纪检组)的沟通交流,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溧委办〔2017〕41号)、《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落实市纪委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的通知》(溧委办〔2017〕6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建立本制度。
一、向派驻纪检组通报的主要内容
1.局党委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2.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情况;
3.局党委重大决策和改革情况,制定和出台的管理制度;
4.局中层干部任免,对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处理;
5.局列入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和重点建设、投资项目计划;
6.局全年经费预算和执行情况,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7.局发生的重大事故、突发性事件、重大违纪违法案件、重大媒体舆情;
8.要求通报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通报形式
1.会议通报。通过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或其他工作会议,向派驻纪检组通报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2.书面通报。采用书面形式,向派驻纪检组通报我局 “三重一大”事项情况。
三、通报要求
要把情况通报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方式,加强沟通协调,定期、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局党委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与派驻纪检组的联系,对一些重要情况、重大问题,及时与派驻纪检组沟通。要自觉接受监督,主动通报有关情况,为派驻纪检组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