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各镇农业服务中心、各项目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池塘循环水养殖工程项目”管理,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功能,强化项目后续运行的督促与指导,规范池塘循环水养殖,促进养殖用水达标排放,根据常州市农委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池塘循环水养殖工程项目”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太湖流域池塘循环水养殖工程项目”第一至七期的项目。
二、检查重点
1、查看项目建设现场,主要查看净化区、水循环系统及其运行维护情况。
2、抽检部分项目单位的养殖用水和排放尾水以及临近河道断面的水质。
3、查阅项目管理部门关于该类项目的项目管理工作台账和项目单位的档案资料。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项目单位自查、市级主管部门检查、常州市级检查的方式进行。
1、项目单位自查:3月13日-3月22日为各单位自查阶段,对照实施方案开展净化区、水循环系统、运行维护情况及台账资料检查。
2、市级检查:3月23日-3月31日为市级检查阶段,对2008年以来承担过“省级池塘循环水养殖工程”项目的单位进行抽查,重点抽查2012年以来建设的项目。
3、常州市级检查:4月中旬至5月底为常州市级检查阶段,由常州市农委组织项目检查组对全市范围内承担“省级池塘循环水养殖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并通报。
4、水质监测由常州市水产站统一组织实施。
四、要求
1、各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指导辖区内池塘循环水养殖工程项目检查工作
2、各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以检查工作为契机,加强工程正常运行管理,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功能,促进养殖用水达标排放。
附件:《溧阳市“池塘循环水养殖工程项目”检查表》
溧阳市农林局
2017年3月15日
溧阳市农林局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印发
附件
溧阳市“池塘循环水养殖工程项目”检查表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建设地点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实施
时 间
年,第 期
验收时间
建设规模(亩)
净化区面积
(亩)
项目总投资
(万元)
省补资金
项目单位自查情况:
现场检查情况:
检查单位(盖章):
检查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被检查单位(盖章):
负 责 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