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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及有关单位:
稻田综合种养是指选用优质稻米品种,与鸭、虾、蟹、鳖等套养共作的立体高效种养模式。稻田综合种养既能减少化肥农药投入,节约农本,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稻田生态环境,又能提高稻米品质,提升种粮综合效益。省2017年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工作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稻田综合种养,为推动我市粮食生产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将对全市符合条件的稻田综合种养模式进行补助,有关要求如下:
一、补助对象、内容
1、补助对象:应用稻田综合种养模式的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和农户。
2、扶持条件:(1)面积:稻田综合种养面积30亩以上(适度规模)。(2)稻鸭共作参照《稻鸭共作生产技术规程》(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841-2005),其他模式参照相应的技术规范。(3)综合种养水稻实际种植面积不小于申报面积的50%。
3、补助标准:按全市实际种养方式及总面积确定补助标准,即按资金补助总量和核实的种养面积测算单位面积的补助金额;对已享受财政资金补助的不予补助。
4、补助方式:经镇、市两级核查后确定补助金额,由市财政直接打卡发放给申报主体。
二、进度安排
1、组织申报:各镇(街道)进行宣传发动,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农户积极申报,填写申请表(附表1),报所在镇农服中心审核。
2、镇(街道)审核:各镇(街道)对辖区范围内的申报主体申报的稻田综合种养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包括种养殖情况、实施地分布位置(GPS定位,明确四至范围)、面积、基础设施等。符合条件的有镇(街道)签字盖章后于8月25日前报市农林局农业科、市财政局农业科(附件1)。
3、市级复核:市农林局、财政局9月依据镇(街道)审核结果进行组织人员进行复核。
4、发放补助资金:市财政将依据复核结果发放补助资金,资金将直接打卡发放至申报主体。
三、工作要求
推广稻田综合种养模式是推进我市农业多元化、生态化生产的重要手段,各镇应高度重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进行宣传发动,将优惠政策落实到每个进行稻田综合种养的农户、家庭农场和专业化合作组织。同时组织相关专家对应用稻田综合种养的农户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在关键时期组织观摩交流活动,提高技术到位率,提升我市稻田综合种养水平。
溧阳市农林局 溧阳市财政局
2017年8月4日
附表1
2017年溧阳市稻田综合种养补助申请表
申报单位
(户名)
联系电话
手机
法定代表人
或户主身份证号
本人签字
单位地址
或户籍所在地
市 镇(街道) 村 组
稻田综合种养方式
水稻品种
实施总面积(亩)
其中2017年新增面积(亩)
基础设施情况
简要说明
四至范围
(GPS定位数据)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所在镇农服中心意见:
审核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2017年溧阳市稻田综合种养补助核查表
申请人打款账号
检查人员签字:
市农林局意见:
签 字(盖章)
市财政意见:
溧阳市农林局办公室 2017年8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