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各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财政所,有关单位:
为确保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工作顺利开展,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网格化监管、常态化监测和精准化整治,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基层农产品检测能力,根据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常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常农计〔2017〕50号、常财农〔2017〕65号)文件精神,现将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项目具体实施内容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产地准出)示范推广
利用常州市级农产品质量追溯核心平台大数据为政府监管部门提供数据分析、预警以及产地溯源监管,进一步转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式,创新部门间业务协作机制。同步建设个性化追溯企业端,为企业农产品质量追溯(产地证明、产品合格证)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在全市选取22家企业作为试点进行平台的应用推广,每家企业统一配备必要的硬件设备,用于企业信息上报和产地准出证明的出具等。其中选取有一定农产品数字化生产管理基础的企业5个,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生产管理平台,全面应用手机App数字化管理,配备新型农残或兽残快速检测仪,实现外部追溯同企业内部追溯相衔接的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企业选取由我局组成专家组,按“企业申报,现场检查评分(详见附件),择优选取”方式。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
(二)村级监管队伍建设
为促进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覆盖,2017年开展村级监管信息员队伍建设,每个涉农村确定一名农产品监管信息员,及时掌握生产主体动态,加强日常巡查,提高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信息员需有一定的农村工作经验和使用信息技术的技能,可以有村农产品协管员兼任。全市有180个村级信息员,基础经费为500/人,每更新一条信息2元,巡查一次20元(每月上限2次),农产品监管示范户100元/个。
村级农产品监管信息员的工作主要内容为:
1、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信息的持续更新与动态掌握,及时掌握本村主体生产信息;
2、村级日常巡查与可疑问题的信息上报,每个信息员每月巡查2次;
3、根据辖区内生产主体的数量,分别建立5-15户农产品监管示范户,全市共1800户,指导农产品安全生产,掌握全年农产品生产、施肥、用药、产品检测等信息并采集与上报,同时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示范户,示范周边农户。研发村级信息员信息采集系统,全面推行移动信息采集,运用信息化手段为农产品监管提供可靠、及时、准确的监管信息。
(三)三级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
为全面达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的相关标准要求,进一步加强市、镇、企业三级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市级增加快速检测仪器,开展农产品快速检测;在全市11个镇(街道)各新增一台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用于乡镇流动检测;建设2个乡镇快速检测示范检测室,给予社渚镇、溧城镇各5万元示范检测室建设补助;在5个农产品追溯示范中配备新型农残或兽残快速检测仪,并给予每个企业5万元补助,检测数据与监测信息管理平台无缝对接,监管部门也进一步掌握基地实际检测情况,形成农产品监测大数据。
二、实施进度
(一)第一阶段(9月底前)
充分利用各种时机和方式,对各级监管员、村级监管信息员、示范企业等做好培训,大力宣传“创安”项目的实施背景、实施目的和实施意义,并制定好实施方案报农林局审批,确保项目实施顺利。
(二)第二阶段(10月-2018年5月)
生产追溯(产地准出)示范企业建设:完成22个企业配发电脑、打印机、扫描器等相关追溯设备以及个性化追溯企业端的实施。升级农产品生产管理平台,5个企业使用APP开展农产品生产追溯工作;建立企业快速检测室,开展产品自检工作。企业内部追溯和外部追溯相衔接,检测信息与监测信息平台互通。
村级信息员队伍建设:完成村级监管信息员终端的使用培训,保证各村信息员能利用终端正常开展工作,生产主体更新12月底前完成。
三级检测体系建设:完成市、镇、企业三级农产品检测体系相关仪器设备的安装、培训使用;全市2个乡镇建成标准化的检测室,并按照标准实验室流程开展相关检测工作。
溧阳市本级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创安”项目的培训、现场观摩会、专家指导等宣传培训活动,对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汇总,并进行改进与完善,完成项目的整体建设。
(三)第三阶段(2018年6-8月)
项目验收:相关单位收集整理数据,撰写工作总结、技术总结、工作汇报等形成验收材料报市农林局;市农林局对镇级验收的基础上形成验收材料报市农委,市农委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
三、项目要求及资金管理
1、项目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统筹组织实施,编报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各镇(街道)监管站、相关单位制定所涉项目内容实施方案上报市农林局批复后实施。方案要明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资金预算,于10月15日之前上报市农林局。
2、资金管理 项目建设资金主要用于示范企业建设实施过程中设备的采购、村级监管信息员工作补助、乡镇示范检测室建设补助、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劳务、交通、宣传、培训、差旅等费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资金明确的用途,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不得擅自变更、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资金,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对违反资金使用规定的单位,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产地准出)示范单位现场评选表
(此页无正文)
溧阳市农林局 溧阳市财政局
2017年9月25日
附件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产地准出)示范单位现场评选表
企业名称(盖章): 负责人(签字):
序号
评分内容
评分
标准
得分
备注
1
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主体资格
10分
2
基地周围无污染源(8分),有环境保护措施(2分)
查看基地管理及环境
3
不使用禁用及高毒农药(4分),投入品使用规范、采收达安全间隔期要求,有投入品进出库台账和使用记录(3分);生产记录规范、及时、内容完整(3分)。
查看农资仓库及台账记录
4
产品有包装标识(8分),可通过包装信息进行追溯(2分)。
5
有完整的产品销售记录(8分),有产地准出证明(2分)。
6
日常质量监督检查无问题,有1次问题扣1分(3分);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有1次不合格扣2分(4分),企业开展自检(3分)。
7
近两年内无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
8
无公害农产品(5分);绿色农产品(8分);有机农产品(10分)。
9
成为省、市农产品追溯管理平台用户并及时上传生产检测信息的,或自行建立产品追溯系统并正常运行。
10
被评为溧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创牌立信”先进单位。
合计
100分
现场检查人员: 日期:
溧阳市农林局办公室 2017年9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