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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察中队、市各相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工业煤气企业安全生产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安监〔2017〕4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1、各镇(区)安监中队对照文件要求,组织相关企业认真自查自报,填写《工业煤气企业普查表》,于6月底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市安监局一科(联系人:高翔;电话:0519-87037605)。
2、各相关企业在“常州市企业安全生产申报系统”上进行申报,各镇(区)安监中队负责审核申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溧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23日
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工业煤气企业安全生产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安监〔2017〕45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