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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认定溧阳经济开发区卫生院
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资质的通知
各镇(区)卫生院,局各有关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各有关民营医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疑似狂犬病病毒暴露者伤口处置工作,提高人用狂犬病疫苗和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接种服务工作质量,根据国务院新修订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规范设置预防接种单位的指导意见》(苏卫疾控〔2017〕4号)等法律规范的要求,我局决定撤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医学门诊部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同时对溧阳经济开发区卫生院开设狂犬病暴露处置及其他二类疫苗预防接种门诊进行了资质认定,决定自即日起,溧阳经济开发区卫生院开放24小时提供服务的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二级门诊,承担全市的疑似狂犬病病毒暴露者伤口处置、人用狂犬病疫苗和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接种服务,并提供暴露前预防性狂犬病免疫接种服务,市疾控中心做好门诊交接过渡工作和日常业务指导工作。
溧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