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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溧阳市“天目湖英才榜”评选表彰办法》(溧政发〔2017〕56号)和《关于开展第一届溧阳市“天目湖英才榜”评选工作的通知》(溧人才办〔2017〕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第一届溧阳市“天目湖英才榜”卫生计生行业优秀人才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推荐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注重品德、注重实绩、注重贡献的原则;以对我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实际贡献和现实表现为主要依据。
二、推荐范围
在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2年以上的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一般不列入推荐对象。
三、推荐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清正廉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近三年单位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二)近三年来无违法违纪违规事件发生,无重大医疗纠纷事件或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及以上,技术精湛并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学术影响力,在疑难危重病症诊疗、或卫生计生领域新技术、新方法开创以及带动专(学)科发展等方面做出过较大贡献,在行业内和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
(四)出版过1部及以上学术专著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有较高价值的医学论文1篇及以上;
(五)同等条件下,获得过溧阳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者优先。
四、推荐名额
全市医疗卫生单位推荐8名卫生计生行业优秀人才候选人。
五、推荐程序
第一阶段:初步推荐阶段
(一)组织领导
成立溧阳市卫生计生行业优秀人才候选人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具体负责推荐工作。
(二)报名方式
采取个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在9月20日前到所在单位报名。
(三)人选初审
所在单位根据推荐范围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评筛选,收集汇总确定人员材料(详见附件2),并于10月10日前报局组织人事科。
第二阶段:确定人选阶段
(一)专家评审
局组织人事科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组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进行评审。
(二)确定人选
专家评审组推荐产生的人选,经局党委会研究确定后报市人才办。由市人才办对推荐人选情况进行复核后,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报市委、市政府确定。
附件1:溧阳市卫生计生行业优秀人才候选人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推荐上报材料
附件3:溧阳市“天目湖英才榜”行业优秀人才奖候选人推荐表
溧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9月5日
附件1:
溧阳市卫生计生行业优秀人才候选人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志豪 溧阳市卫计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冯伟民 溧阳市卫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史建明 溧阳市卫计局副局长
赵子予 溧阳市卫计局副局长
金 军 溧阳市卫计局副局长
李建强 溧阳市卫计局副局长
成 员:马建芬 溧阳市卫计局组织人事科科长
王俊荣 溧阳市卫计局医政科科长
蒋文华 溧阳市卫计局科教科科长
虞雪波 溧阳市卫计局基妇科科长
王耀军 溧阳市卫计局监控科科长
洪 鹏 溧阳市卫计局信息统计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组织人事科,马建芬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推荐评选工作。
附件2:
评选上报材料
一、填报《溧阳市“天目湖英才榜”行业优秀人才奖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两份);
二、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相应的专业技术经历、业绩成果等证明支撑材料的原件及扫描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扫描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注封面、目录),同时报送电子档一份。
附件3:
溧阳市“天目湖英才榜” 行业优秀人才 奖候选人推荐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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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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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部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主要专业技术成果
及获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