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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卫生院,局各有关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各有关民营医院: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规范设置预防接种单位的指导意见》(苏卫疾控〔2017〕4号)及常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下发〈常州市预防接种单位规范设置评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卫监控〔2017〕150号)规定的预防接种门诊设置标准,我局组织专业人员于9月下旬对全市各预防接种门诊(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近期,我局再次组织人员对全市四类预防接种门诊(单位)进行了资质审查评定。同时,对初步通过评定的二级预防接种门诊和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二级门诊提请常州市卫生计生委审查评定。现将通过审查评定的预防接种门诊(单位)及拟申报的二级预防接种门诊(单位)名单公布如下。
一、一级预防接种门诊
全市审查评定的一级预防接种门诊18个(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一级门诊
全市审查评定的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一级门诊14个(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三、医院产科预防接种室
全市审查评定的医院产科预防接种室15个(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四、成人预防接种单位
全市审查评定的成人预防接种单位18个(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五、拟申报的二级预防接种门诊
全市拟申报的二级预防接种门诊9个,分别为:
南渡镇卫生院; 社渚镇卫生院;
别桥镇卫生院; 竹箦镇卫生院;
戴埠镇卫生院; 上黄镇卫生院;
马垫卫生院; 开发区卫生院;
周城卫生院。
六、拟申报的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二级门诊
开发区卫生院。
七、有关要求
(一)各预防接种门诊(单位)要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本责任区域的预防接种工作,保证接种覆盖率和全程合格率达到规定标准,并确保接种安全有效。未经指定的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从事疫苗接种工作。
(二)市卫计局对已确定的各类预防接种门诊(单位)将进行常态化管理,每3年按规范要求进行一次重新认定。对未达到评定要求的,做出摘牌或降级处理,并落实整改。整改后次年方可重新进行申报和评定。
(三)市疾控中心要加强全市预防接种门诊(单位)的管理和技术指导,确保工作质量。
市卫计局于2016年10月17日印发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认定溧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预防接种单位资质的通知》(溧卫计发〔2016〕75号)同时废止。
附件:溧阳市预防接种门诊(单位)资质名单
溧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2月25日
附件:
溧阳市预防接种门诊(单位)资质名单
单位名称
评 定 结 果
一级预防接种门诊
医院产科
预防接种室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
一级门诊
成人预防接种 单位
市人民医院
符合
市中医医院
市人民医院燕山分院
溧城镇卫生院
清安卫生院
马垫卫生院
开发区卫生院
埭头镇卫生院
上黄镇卫生院
戴埠镇中心卫生院
天目湖镇卫生院
平桥卫生院
别桥镇卫生院
上兴镇卫生院
上沛卫生院
竹箦镇中心卫生院
南渡镇中心卫生院
新昌卫生院
社渚镇中心卫生院
周城卫生院
茶亭医院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