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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安监中队:
为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贯彻落实好溧阳市《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通知精神,加强全市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部门履职、单位落实主责、人人广泛参与,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安全监管,切实提高企业火灾防控水平,有效减少亡人火灾事故,坚持防止重特大火灾,全力维护全市火灾形势平稳,努力为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金元。成员:陈翔、郭永华、宋超、蒋金达、杨旭。办公室设在安监局监管二科。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企业,油气管道企业、成品油库、加油站。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场所防火间距是否满足标准要求;生产工艺、装置设备和储存设施、储存方式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是否建立符合规定的各类安全制度、操作规程,重点工种操作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演练。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整改阶段(6月中下旬)
1、各镇区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本地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部署,层层动员,广泛宣传,营造舆论声势,组织发动到位。
2、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标准和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问题清单,及时整改到位。各镇区要严格落实全省化工行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要求,督促指导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完善“一企一档”档案台账,对在整改期限内无法完成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坚决予以关停、转移,确保防范到位。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下旬-9月上旬)
各镇区要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自查自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根据职责分工,对监管职责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逐一进行核查,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对逾期未整改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要采取约谈,媒体曝光,并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下旬)
各镇区要对这次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突出重点工作和成绩亮点,将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采取行动、解决方法、思路建议总结成经验,关于9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市安监局。市安监局将适时组织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消防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区和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吸取以往发生火灾的经验教训,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级政府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各镇区要充分调动各方力量,采取抽查、互查、督查、暗访、联合检查等多种形式,重点开展对涉及“受限空间、粉尘涉爆和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等企业的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各类消防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不断规范作业行为,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安全管理水平。
(三)明确责任,严格执法。各镇区要完善工作责任制,排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要加大查处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重大消防安全隐患,要提请挂牌督办,督导企业定计划、定措施、定资金、定期限、定责任,限期整改,并在整改完成之前,制定应急预案和有效监控措施,确保不发生事故;对逾期不予整改和整改后仍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的,一律停产停业,并依法实施关闭;对拒不整改导致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镇区每周上报工作情况。
(联系人:陈翔;电话:13775255688)
溧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