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各镇(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察中队,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7年溧阳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溧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9日
2017年溧阳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和《2017常州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精神,以“安全生产执法年”为抓手,以专项治理、基础建设、监督执法、源头预防为着力点,以法规标准、技术支撑、宣传教育为保障,认真落实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扎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推动我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稳步发展。
一、狠抓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落实
1.大力提升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法治意识。积极贯彻《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苏安〔2016〕19号),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落实“管安全必须管职业健康”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重点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病防治法规和知识培训,增强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治意识、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的意识,确保企业职业卫生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2.督促企业重视职业病防治宣传培训工作。企业要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以告知承诺、宣传培训为载体,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加强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特别是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人员的培训,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辨识能力和职业病危害防护意识,提升企业全员参与职业病防治的积极性。
3.督促企业认真做好各项职业卫生基础工作,强化职业卫生管理能力。指导和督促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以检测评价、健康监护、个体防护等职业卫生管理重点内容为切入点,做好职业危害申报、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培训“四项基础工作”,通过规范 职业病危害告知、警示标识管理、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强化企业职业卫生基础能力建设,提升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能力,努力推动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2017年,全市企业的职业病危害检测率、职业健康体检率、职业卫生培训率、开展现场评价等基础工作数据要有大幅度提升。
二、持续推进职业卫生监管重点工作
4.多措并举,做好四类行业企业的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关于印发《陶瓷生产、耐火材料制造、铸造冶炼和船舶修造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的通知(常安〔2016〕52号)的要求和整治时间节点,通过专项执法、联合检查、分片督查等方式,严肃查处企业无机构和人员、职业病防护设施不设置、不运行,不落实检测评价、不为接触危害劳动者配备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未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等违法违规行为。要重点督促企业将劳务派遣人员也要纳入本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范畴,督促企业对照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内容和“四个100%”的目标,保证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5.继续组织开展对2016年有新发职业病病例的企业进行专项治理。充分发挥职业卫生专家在监管工作中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作用,通过专家会诊,查找企业在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开展专项整治,杜绝新增职业病的发生。
6.通过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引领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根据《关于层转〈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尘毒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常安〔2016〕103号)的要求,有步骤、有重点的推进企业开展尘毒示范创建工作,通过尘毒示范创建引领,促进同行业、同类企业尘毒危害防治能力的提升和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有序扩大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覆盖面,督促重点企业继续深入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
三、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和执法工作
7.扎实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活动。落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的意见》(常安〔2017〕2号),结合年度执法计划,把陶瓷生产和铸造冶炼等四类企业、职业病危害严重且接触人数多、有新发职业病病例和群众信访举报事项的企业列入监督执法的重点,确保监督执法与各项监管工作同步推进。要坚持“四不两直”、突击暗访,加大对职业病防治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对职业病危害严重或发生过职业病病例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四类企业专项整治和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深入开展,推进职业病危害申报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8.巩固协调沟通机制,积极做好职业病诊断鉴定、信访等相关工作。要按照《关于做好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现场调查等相关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13〕31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加强与卫生部门沟通,配合做好职业病诊断鉴定现场调查工作,积极稳妥处置职业卫生信访举报等事项。跟踪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体检疑似情况,及时处理有可能发生职业卫生突发事件。
9.做好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要根据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省安监局关于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新规范,探索在新的法律规定下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强化职业卫生“三同时”事中事后监管,探索监督核查的方式方法,对不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建设单位要严肃查处。
四、不断夯实职业卫生监管基层基础工作
10.进一步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结合国家安监总局开展的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普查工作,综合运用宣传教育、执法检查、专项治理等手段,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单位开展普查工作,通过普查工作推动企业开展申报,督促中小企业加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力度,努力突破申报数量的“瓶颈”。同时督促企业依据职业病危害检测数据,及时做好变更申报,提高申报的质量。2017年,全市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申报数量力争新增200家以上。
11.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要充分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宣传月等契机,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型媒体并重,采取多种形式做好职业病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卫生基础知识的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注职业病防治的浓厚舆论氛围。组织职业卫生监管人员积极参加省、市的各类职业卫生培训学习,提升职业卫生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加强职业卫生监管队伍的整体能力建设。
12.探索分级分类管理和综合治理,夯实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基础。创新监管模式,通过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情况普查工作,全面掌握职业病危害企业数量、职业病危害种类、接害劳动者数量等职业危害基础资料,探索分级分类管理方法。进一步推进职业卫生监管与安全生产监管“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