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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切实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通知》(苏安办【2017】3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安委办文件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溧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28日
苏安办【2017】3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