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各镇(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现将常州市安监局《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调查的通知》(常安监〔2017〕11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镇(区)安监办立即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及储存、冶金及机械企业的安全投入信息采集工作,并于8月31日前将企业填报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信息采集表》报市安监局法规科。
联系人:潘朝辉,电话87037603。
附件:1.《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调查的通知》
2.《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信息采集表》
溧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28日
常安监[17]119号-20170824150419.pdf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情况 .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