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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综合督查反馈意见全面深入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苏安办电〔2017〕17号)和《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电〔2017〕1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就切实做好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严监管。当前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国庆、中秋“两节”临近,党的十九大召开在即,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各镇(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紧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保持高压态势,落实安全责任。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深入生产、经营、建设一线开展全方位的检查排查,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和有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发生,以扎实有效的措施做好“两节”以及党的十九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举一反三严自查。各镇(区)、各部门要结合8月初国务院安委办第14督导组、9月中旬国务院安委会第7综合督查组来江苏督导以及8月份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要举一反三,继续扎实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深入查找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工作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持续改进工作。进一步开展自查自纠自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完善安全防控体系,堵塞安全漏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从细检查严执法。各镇(区)、各部门要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开展“拉网式”检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继续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狠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粉尘渉爆、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强化“两节”期间公路、水路、铁路以及旅游景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措施。要密切结合“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和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惩治一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企业。
四、强化督查严考核。市安委办将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综合督查的通知要求,对各镇(区)大检查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督查考评,考评结果作为2017年度各镇(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镇(区)、各部门大检查期间要求报送的各类方案、数据、信息、案例、总结要及时报送市安委办。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要按照责任分工及时整改到位。
五、妥善应对严值守。各镇(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出现缺岗、脱岗现象。要认真落实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相关信息上报及时、准确。要结合实际不断修订完善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应急救援联动机制,配备充足的应急救援物资器材。要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上报信息,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救援和处置,及时控制险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严防次生事故和灾害发生。
附件:1.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综合督查反馈意见全面深入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2.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溧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25日
附件1-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