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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省安委办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苏安办电〔2017〕2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迅速向主要领导汇报,并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省安委办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溧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
省安委办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苏安办电[2017]2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