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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常州市安委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安〔2017〕3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镇(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中共江苏省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发〔2017〕18号)
溧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11月6日
常安%5b17%5d33号-20171027164322.pdf
苏发%5b2017%5d1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