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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现将省安监局《关于启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联网直报系统的通知》(苏安监函〔2017〕51号)转发给你们,根据省局通知,要求将规模以上企业信息录入系统,请各镇区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及时准备填报数据,并在元旦前完成规模以上企业录入工作。
附件:《省安监局 江苏煤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室关于启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联网直报系统的通知》
溧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8日
苏安监函%5b17%5d5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