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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城区推行路长制的实施意见》(溧委办〔2017〕19号)和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六个到一线”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对罗湾路推行路长制管理,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工作目标
通过采取“路长制”管理方式,加大罗湾路环境秩序整治力度,全力营造整洁、有序、优美的罗湾路。
二、 工作机制
建立整治工作机制,由局长花建国同志任路长,对罗湾路整治负总责,副局长钱水庚同志协助路长做好整治工作,具体整治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团委组织志愿者服务队配合,溧城分局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三、 工作任务与分工
1.规范行政管理。加强对沿街商户行政管理力度,做到证照管理规范、日常经营规范。责任单位:溧城分局。
2.维护环境卫生。督促沿街商户、单位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及时清理门前垃圾、乱堆放;劝阻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乱晾晒行为;劝阻店铺出店经营、占道经营、违章搭建等行为;及时清理路面“白色垃圾”、烟头等;可视范围内无明显垃圾、脏乱差现象。责任单位:溧城分局负责商户、单位内部和门前管理;志愿者服务队负责路面管理,并配合溧城分局做好门前环境卫生秩序的管理。
3.规范交通秩序。劝阻机动车违停行为、劝阻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闯红灯、逆行、翻越隔离栏等)、重点劝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侵占盲道、缘石坡等行为,促进路面畅通、无障碍。责任单位:志愿者服务队。
4.劝阻不文明行为。劝阻市民乱丢垃圾、随地吐痰、车窗抛物、盯人拉客、散发小广告、争吵谩骂、打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促进市民文明素质提升。责任单位:志愿者服务队。
5.开展创建宣传。制作告经营户书,针对沿街商户、单位开展创建应知应会的入户宣传活动,责任路段沿线商户、单位入户率达100%,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宣传符合创建要求,提高商户、市民对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和满意率,强化主人翁意识和荣誉感,有效提高测评问卷调查的得分率。责任单位:溧城分局。
6.及时通报信息。需要相关部门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做好信息通报和沟通协调工作,如公共设施损坏,绿化管养不到位,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坑洼、破损、垃圾桶(箱)脏乱差、未分类,公益广告破损,交通违法行为等。并做好问题处置跟踪工作。责任单位:志愿者服务队负责发现问题;办公室负责通报协调。
四、工作流程
1.巡查:根据任务分工,溧城分局的巡查由溧城分局自行安排。志愿者服务队的巡查工作一月一安排。具体安排见附件:1。巡查人员及时记录巡查处置问题情况,日常巡查处置记录表见附件:2。
2.处置: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现场拍照的要现场拍照,并在日常巡查处置记录表上做好记录;能当场处置的当场处置;不能当场处置的,巡查结束后立即将记录表报办公室;情况紧急需要立即处置的,在现场报办公室。
3.协调:需要由其他职能部门处置的问题,办公室根据问题的轻重缓急及时与职能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4.督查:路长每两周安排一次工作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通报到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职能部门处置不力、整改不及时的情况,及时上报至创建指挥部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推行“路长制”管理方式,是市委市政府开展“三大一实干”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提升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 “一把手”亲自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亲自上路巡查问题,亲自协调解决问题,对责任路段负总责。各参与管理的单位和个人要有高度的责任心,用细致入微的工作投入到文明城市创建的一线。
(二)尽心尽责,统筹好工作。
路长制管理时间跨度长,工作繁杂,在节假日也要参与巡查管理,各责任单位和个人要作好长期作战的准备,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不怕苦,不怕累,统筹兼顾好日常工作与路长制管理工作,在巡查中要认真对照文件要求,及时处置各类问题,填写好《日常巡查处置记录表》。
(三)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通过落实“路长制”管理工作方式,使罗湾路文明城市创建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使罗湾路环境更整洁,管理更有序,在文明城市创建测评和检查中少失分,得高分,是我们追求的目标。当天参与巡查的单位和个人是第一责任人,在工作中,一定要第一时间发现、制止、处理、反馈问题,报告情况结果,将管理工作做细做实,积极做好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督查应对工作。
附件:1.罗湾路路长制管理日常巡查处置记录表
2.罗湾路 月份路长制巡查工作安排表
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16日
附件1罗湾路路长制管理日常巡查处置记录表.xls
附件2罗湾路月份路长制巡查工作安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