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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
为切实做好2017 年溧阳市高考和中考期间各考点和考生接待单位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考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江苏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高考和中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花建国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花建国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钱水庚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莫建斌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溧城分局局长
周志凌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关村分局局长
吴红军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天目湖分局局长
任勤华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埭头分局局长
庾立群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黄分局局长
肖桂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戴埠分局局长
居 同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别桥分局局长
吕伟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竹箦分局局长
朱龙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兴分局局长
管 军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渡分局局长
杨惠娟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社渚分局局长
陈国峰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管科科长
各市场监管局分局分别负责本辖区考生就餐接待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市局将组织对全市高考和中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工作进行督查。市局餐饮监管科负责对高考和中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进行指导。
二、工作时间
2017 年 5 月 26 日-6 月 20日
三、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高考5月26日-6月4日、中考6月10日-6月15日)
各分局对高考和中考考点及周边餐饮单位、承担考生就餐接待任务的单位,根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技术要求,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并确保考前整改到位。各分局与高考和中考期间餐饮服务提供者签订《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
(二)第二阶段(高考6 月 5 日-6 月 9 日、中考6月16日-6月20日)
各分局派驻监督人员至各承担考生就餐接待任务的单位进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全程监督。
四、考点及接待单位具体安排
根据市招办通报的清单,各分局负责监管辖区内考点食堂及接待单位,如有变动,由餐饮监管科及时通知。
五、工作内容
(一)监督人员应严格按照《江苏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开展监督工作,并按实际填写《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手册》。
(二)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各分局要按照要求迅速反应、及时上报、科学处置、防止误判。
六、技术要求
(一)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二)具备与重大活动供餐人数、供餐形式相适应的餐饮服务提供能力。
(三)接待单位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有效。特别注意临时聘用人员、实习人员应全部有健康证明。
(四)周围环境无污染源,厨房及加工场所的天花板、墙壁光滑,无剥落、积尘、蜘蛛网、无霉斑、漏或渗雨现象,抽油烟机、排气扇等无油垢积聚,地面清洁、无油腻,排水沟通畅;
(五)基本卫生设施设施齐全,能正常使用;
(六)餐饮具消毒采用热力消毒,有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水池。消毒后的餐饮具有保洁设施,餐饮具数量足够并满足周转所用。
(七)食谱审查:
1.菜单中供应的菜肴品种、数量应与制作加工现场、加工条件相适应;
2.不得提供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
3.不宜供应改刀熟食、色拉及含水分较高且易变质的食品;
4.不易烧熟煮透的菜肴,如“狮子头”、“整鸡”、“整鸭”等,并在现场监督中要重点检查;
5.提倡膳食平衡,菜肴的荤素搭配要合理。
(八)严格执行菜肴留样制度。
附件: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手册
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25日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手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