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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有关资质和岗位工作能力要求(试行)》已经局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20日
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有关资质和岗位工作能力要求(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打造一支业务素质过硬的市场监管队伍,现对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有关资质和岗位工作能力要求作进一步明确:
一、有关资质
(一)行政执法证
全体行政和大队编制干部必须取得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证。
(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
1.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科干部和各分局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副局长必须取证。全体行政和稽查大队编制干部中,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同志、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女同志必须取证。鼓励其他干部取证。
2.溧城分局和中关村分局至少有4名干部取证,其他基层分局至少有2名干部取证。
(三)登记注册核准员资格
1.行政服务科的行政人员必须取得登记注册核准员资格。行政服务科之外的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行政人员必须参加登记注册核准员资格考试,或取得登记注册岗位工作能力证明。鼓励其他干部取得资质。
2.溧城分局和中关村分局至少有4名干部取得登记注册核准员资格,其他基层分局至少有2名干部取得登记注册核准员资格。
(四)其他资质
鼓励干部参加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其他资质考试。
二、登记注册岗位工作能力
(一)由行政服务科负责对各单位选派人员进行考核,出具登记注册业务能力证明书。
(二)各分局除核准员资格人员外,至少有2名职工取得局登记注册业务能力证明书。
三、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人员取得有关资质和工作能力证明的情况逐步纳入局年度综合考核。
(二)年轻干部取得有关资质和工作能力证明的情况将作为干部选拔重要参考内容之一。
(三)如按政策规定,有新的岗位资质要求,再作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