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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城乡接合部和
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
的通知
各分局:
根据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的通知》(常食药监药通〔2017〕259号)精神,为组织开展好我市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各分局要高度重视集中整治行动,并要将此次集中整治与药品、疫苗使用专项检查、中小学和幼儿园卫生室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回头看”检查、从无证单位购进药械专项整治、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医疗门诊部、诊所药械使用质量专项整治等工作进行有机结合,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确保通过集中整治行动,切实净化辖区内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药品市场环境,全面提升药店、诊所药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各分局及时将此次集中整治工作要求传达至辖区内所有药店与诊所,并于2017年8月5日前将本辖区内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全部药店与诊所的名单、地址、执业药师、经营(或诊疗)范围等信息汇总后报送市局药械科(格式参照附件1)。可扩大整治范围,将城区、集镇日常管理水平低、购销渠道不规范的药店和诊所纳入整治名单。药械科汇总后将在市局网站统一发布集中整治公告。
三、各分局要注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辖区内药店、诊所按规定开展自查,于2017年8月10日前汇总药店、诊所自查整改报告(模板见附件2),并于2017年8月15日前,将本辖区内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自查整改情况书面总结及未按期提交整改报告或拒不报告的药店、诊所信息汇总表(格式参照附件3)汇总至市局药械科。
四、各分局要根据国家总局《通知》明确的重点整治内容(零售药店整治重点10条、诊所整治重点3条),于2017年9月10日前完成对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全部药店与诊所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记录表格见附件4)。发现问题要按《通知》规定依法处理,案件及查处情况应及时报告市局,同时,将药店、诊所自查整改报告及监督检查记录建档备查。并于2017年10月25日前将集中整治情况统计表(格式参照附件5)、案件查处情况汇总表(格式参照附件6)、集中整治工作总结反馈至市局药械科。
五、市局将在各分局开展整治行动的基础上,对各分局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按照药品零售企业分类分级情况将城区、集镇重点药店、诊所一并纳入督查整治范围,适时抽调分局监管人员,以“双随机”的方式集中开展抽查、互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市局联系人:药械科范俊芬,联系电话:80998960。
附件:1.镇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药店、诊所信息
2.药店、诊所自查整改报告
3.未按期提交整改报告或拒不报告的药店、诊所信息汇总表
4.药店、诊所药品安全集中整治检查表
5.集中整治情况汇总表
6.案件查处情况汇总表
7.全市个体诊所信息
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1日
附件1
镇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药店信息
序号
药店名称
经营地址
所在乡镇
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
执业药师
经营范围
镇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诊所信息
诊所名称
营业地址
诊疗范围
附件2 药店自查整改报告
自查内容
自查结果
整改措施
是
否
1
是否存在违法回收或参与回收药品,销售回收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销售;非法购进医疗机构制剂并销售的情况。
2
是否存在购进、销售假劣药品,或将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宣传、销售的情况。
3
是否存在以中药材及初加工产品冒充中药饮片销售,非法加工中药饮片的情况。
4
是否存在出租、出借柜台等为他人非法经营提供便利的行为。
5
是否存在销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疫苗等国家明令禁止零售的品种;非定点药店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违反规定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导致流入非法渠道;销售米非司酮(含紧急避孕类米非司酮制剂)等具有终止妊娠作用的药品的情况。
6
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药品的情况。
7
是否存在购进药品未索取发票(含应税劳务清单)及随货同行单,或虽索取发票等票据,但相关信息(单位、品名、规格、批号、金额、付款流向等)与实际不符的情况。
8
是否存在未严格按照药品的贮藏要求储存、陈列药品的情况。
9
是否存在违反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规定销售药品的情况。
10
是否存在执业药师挂证、不在岗履职的情况。
承诺:本药店的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真实、完整,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签字: 自查日期:
加盖公章:
备注:该自查整改报告应于2017年8月15日前由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报送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
诊所自查整改报告
是否存在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使用的情况。
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配制制剂或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的情况。
是否存在未严格按照药品的贮藏要求储存药品的情况。
承诺:本诊所的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真实、完整,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自查日期:
备注:该自查整改报告应于2017年8月15日前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报送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
附件3
_______镇未按期提交整改报告或拒不报告的药店名单
_______镇未按期提交整改报告或拒不报告的诊所名单
附件4
药店集中整治检查表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检查日期:2017年 月 日 检查员签字: 药店负责人签字:
诊所集中整治检查表
检查日期:2017年 月 日 检查员签字: 诊所负责人签字:
附件5
______镇集中整治情况汇总表
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药店
总数
提交自查整改报告家数
未提交自查整改报告家数
现场检查家数
发现存在违法行为家数
立案查处家数
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家数
撤销GSP证书家数
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家数
发现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家数
发现购销假劣药品家数
发现将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宣传、销售家数
发现以中药材及初加工产品冒充中药饮片销售家数
发现非法加工中药饮片家数
发现出租、出借柜台等为他人非法经营提供便利家数
发现销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疫苗等国家明令禁止零售的品种家数
发现非定点药店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家数
发现违反规定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导致流入非法渠道家数
发现销售米非司酮(含紧急避孕类米非司酮制剂)等具有终止妊娠作用的药品家数
发现超范围经营药品家数
发现购进药品未索取发票(含应税劳务清单)及随货同行单,或虽索取发票等票据,但相关信息(单位、品名、规格、批号、金额、付款流向等)与实际不符家数
发现未严格按照药品的贮藏要求储存、陈列药品家数
发现违反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规定销售药品家数
发现执业药师挂证、不在岗履职人数
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诊所
移送卫生计生部门查处家数
发现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使用家数
发现未经批准擅自配制制剂或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家数
发现未严格按照药品的贮藏要求储存药品家数
其他
总计出动检查人员人次
注:发现问题包括自查发现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
附件6
_____镇集中整治案件查处情况汇总表
药店或诊所名称
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11
12
13
14
15
附件7 全市个体诊所信息
溧阳蒋克定内科诊所
溧阳市埭头镇新安街
蒋克定
内科
溧阳吴中华内科诊所
溧阳市上兴镇上沛
吴中华
溧阳赵建平内科诊所
春晖路春江花园15号
赵建平
溧阳王晨敏内科诊所
溧阳市天目湖镇茶亭
王晨敏
溧阳甘全林皮肤病诊所
溧城镇煤建路30号
甘全林
皮肤科
溧阳阮明智外科诊所
竹箦镇前马村镇前街93
阮明智
外科
溧阳钟全芳口腔诊所
溧城城罗湾路375-377
钟全芳
口腔科
溧阳解敏浩口腔诊所
溧城镇码头街175号
解敏浩
溧阳潘旭东口腔诊所
茶亭兴亭街53号
潘旭东
溧阳胡娟口腔诊所
上兴镇上沛新街36号
胡 娟
溧阳宋小平口腔诊所
溧城南门街188-15号
宋小平
溧阳韩俊华口腔诊所
社渚镇文化街42号
韩俊华
溧阳时洪祥中医内科诊所
戴埠煤建路西兴巷62号
时洪祥
中医内科
溧阳程立清中西医结合诊所
溧城镇南门街彭家园7幢
程立清
中西医结合科
溧阳江伟云中医骨伤科诊所
溧城镇煤建路31号
江伟云
中医骨伤科
16
溧阳张新民中医骨伤科诊所
溧城镇平陵西路73号
张新民
17
溧阳汪云峰中医内科诊所
溧城西后街曙光巷3号
汪云峰
18
溧阳徐正裕中医诊所
溧阳市图塘路62号
徐正裕
中医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