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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成立食品安全事故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了更好地履行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溧阳实际情况,决定成立“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成立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花建国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钱水庚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吕万荣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莫建斌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溧城分局局长
周志凌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关村分局局长
吴红军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天目湖分局局长
任勤华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埭头分局局长
庾立群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黄分局局长
肖桂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戴埠分局局长
居 同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别桥分局局长
吕伟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竹箦分局局长
朱龙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兴分局局长
管 军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渡分局局长
杨惠娟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社渚分局局长
徐 康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大队长
韩军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叶 勇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
黄立新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科科长
陈国峰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管科科长
陈黎明 市市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餐饮服务监管科,由钱水庚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工作职责及人员
为能及时、高效、有序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职责分工成立事故调查组、危害控制组、新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相关工作职责及部分组人员组成如下: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事故处置组织、对内对外的协调工作,指挥各工作组和分局的处置工作,根据处置需要调配全局各科室和分局的人员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公文处理等工作。
事故调查组:由餐饮科、食品科牵头,技术支撑单位配合,组织事发地市场监管分局开展事件调查和原因分析,对问题产品进行检验检测,以及事件风险评估和发展趋势研判等,作出事故调查结论,提出相关防范意见和建议。人员组成:陈国峰、黄立新、王小琴、王亚美、林华、周益忠、陈国平、王新民、王山、史忠传、周欣、周晓洪、曾亚东、黄忠、姜云奎、陈震、陈彬。
危害控制组:由稽查大队牵头,指导、监督事发地市场监管分局对问题产品依法采取停止生产、销售、使用,查封扣押和销毁等措施,防止问题产品危害扩大,对制定事故处置措施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人员组成:徐康、潘庆、朱小虎、何爱康、余辉、彭庆、王永芳、曾亚东、庾立群、陈为民、蒋永学、黄忠、姜云奎、陈震、陈彬。
新闻宣传组: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事故处置的新闻发布、重要事件信息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
后勤保障组: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事故应对工作中通信、交通、资金、物资和后勤保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成立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是为了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各单位要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有序开展。
(二)落实工作要求。各分局应成立以分局长为组长的事故应急处置小组,负责行使相关职能,原则上负责本辖区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接受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可根据事故处置需要,统一调配各分局事故应急处置小组人员参与不同区域的事故处置工作。
(三)严格工作程序。各应急处置人员要按照要求,做好接报、应急准备、现场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结束后,各分局事故应急处置小组应将所有资料进行汇总分析,撰写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包括基本情况、现场调查情况、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及效果、事件性质判定、意见与建议。对相关市场主体进行处罚的,也应写入调查报告中,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请各分局于10月25日前将本分局事故应急处置小组人员名单上报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陈国峰,联系电话:0519-80998976、18915898873。
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