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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教育局
关于2017年全市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
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师生集体用餐安全,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等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和《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开展秋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常食药监食餐〔2017〕294号)文件精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9月1日—9月20日联合市教育局对全市各学校、托幼机构开展了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数据
共检查了124家单位(实行集体用餐配送的学校14家),其中学校食堂118个,集体用餐配送单位2家,检查覆盖率100%,出具监督意见书85张。截止到目前,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等级情况为:未评级学校食堂4家(新建:书院巷幼儿园、实验幼儿园阳光园区、天目湖中心幼儿园、永平小学),符合量化分级单位114个,公办学校共94家,A级78个、B级16个;民办学校20家,A级7 个,B级11个、C级2个。新升A级食堂11家,溧阳市戴埠初级中学、溧阳市上沛初级中学、溧阳市上沛小学、溧阳市永和小学、溧阳市天目湖实验学校、溧阳市殷桥小学、溧阳市燕山东苑幼儿园、溧阳市东方剑桥嘉丰幼儿园、溧阳市科尔幼儿园、溧阳市美景幼儿园、眠杨树幼儿园。新升B级食堂3家,溧阳市红黄蓝幼儿园、溧阳市燕山幼儿园、溧阳市南门幼儿园。
二、现场检查总体情况
各分局根据工作要求都成立了检查组对辖区学校食堂及配送单位进行了检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科会同教育局职能科室联合抽取了部分学校食堂进行了检查。
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学校负责人都能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一是管理组织、机构、制度基本健全;二是食品原料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登记、餐饮具消毒保洁、食品留样等都得到了较全面的落实;三是大多数学校功能分区布局和硬件设施通过投入改造达到了符合食品安全基本要求;四是“明厨亮灶”工程全面实施,并接入教育局远程监控管理平台;五是学校“五常+”管理法得到推行,成绩明显。
三、存在问题(具体各学校情况见附件)
(一)管理措施存在不足。一是个别学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不够规范,索证资料不全,台账记录不完整。二是个别学校食品留样不够规范,食品留样数量不足。二是个别学校晨检工作开展不到位。三是极个别学校内部培训未开展,对工作人员不进行日常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没有形成常态化的培训制度。
(二)卫生管理不到位。一是混用操作台,存在交叉污染风险。二是清洗干净的餐具随意堆放在无防蝇设施的用餐区域。三是二次更衣制度要加强落实。四是个人物品在操作区随意放置。
(三)风险意识有待提高。一是操作区管理漏洞多,个别学校食堂操作区无工作人员时不锁门。二是出现问题不及时上报。
(四)配送餐存在问题。一是超时。在常温下从制作完成到学生用餐超过2小时。二是配送单位管理不到位,从人员管理到过程控制都存在一定风险隐患。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学校“五常+”管理法,责任到人。
(二)完善食堂基础设施。学校食堂的改建、扩建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江苏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南》要求,设置相关设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三)畅通沟通渠道。一是畅通各市场监管分局与辖区学校的沟通渠道,建立联络机制,及时沟通日常食品安全信息,提升对突发情况反应速度和规范化处置能力。二是规范市场监管局与教育行政部门信息互通机制。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个别学校食堂存在的食品安全严重隐患,市场监管局将以公函的形式通报教育行政部门。以便于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内部通报。三是各监管分局和学校,平时要及时将食堂的食品安全问题及信息上报上级业务部门,便于业务部门有针对性地及时进行处置。
(四)对在本次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的学校将继续做好督查工作。
附件:2017年秋季学校食堂检查问题汇总表
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溧阳市教育局
2017年10月12日
附件2017年秋季学校食堂检查问题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