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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全面削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有效控制臭氧污染,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发〔2016〕47号)文件要求,现责令溧阳中材重型机械有限公司等42家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1),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清洁原料替代工作(具体要求见附件2)。
希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尽快制订替代方案,全面实施替代工作,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附件:1、清洁原料替代重点企业名单
2、清洁原料替代标准要求
溧阳市环境保护局 溧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7月28日
清洁原料替代标准要求(参考)
2017年底前,全面使用低VOCs含量的水性涂料、胶黏剂、清洗剂、油墨替代原有的有机溶剂。交通工具制造行业使用高固体分、水性、粉末、无溶剂型等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家具制造行业使用水性、紫外光固化、高固体分等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机械设备、钢结构制造行业使用高固体分等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包装印刷行业使用水性、醇溶性、大豆基、紫外光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替代。人造板制造行业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胶黏剂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