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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对旅游业发展的引导作用,确保全市重点旅游项目顺利推进,根据市旅游引导资金使用方向及原则,市旅游局、市财政局按照市旅游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2017 年申请使用的第一批旅游引导资金项目单位进行了审核,并报市政府同意。现下达 2017 年度第一批旅游发展引导资金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旅游发展引导资金专门由于扶持旅游业的重点项目、规划编制、旅游人才培训及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等,引导资金的使用方式全部采取无偿补助方式。具体补助金额见附表。 2.各项目实施单位到市财政局(企业科)办理引导资金的拨款手续。引导资金要专款专用。 3.市旅游、财政等部门将对旅游引导资金绩效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凡实施情况较差的,将收回专项资金,并取消下年度申报资格。
附件:2017 年度第一批旅游发展引导资金计划补助单位 溧 阳 市 旅 游 局 溧 阳 市 财 政 局 2017 年 2 月 4 日
附件:
2017 年度第一批旅游发展引导资金补助单位
序 号
项目实 施单位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额(万元 )
拟安排旅游引导资金(万元)
备 注
1
市旅游局
“休闲经济”规划
80
2
“九雅十八院”项目策划
20
3
南山长寿小镇项目
策划
4
溧阳长寿美食宣传
8
合 计
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