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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大酒店:
根据国家标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经研究,决定取消交通大酒店二星级旅游饭店资格。今后不得再使用二星级旅游饭店标志标牌,并立即清除所有宣传、介绍中有关“二星级旅游饭店”的内容。二星级旅游饭店标牌和证书送交溧阳市旅游局。
特此通知。
溧阳市旅游局
2017年3月6日
溧旅〔2017〕6号关于取消交通大酒店二星级旅游饭店资格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