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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旅游执法大队: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现将《市旅游局2017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溧阳市旅游局
2017年4月20日
溧阳市旅游局办公室 2017年4月20日印
市旅游局2017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全市旅游业紧紧围绕“全域旅游、全国一流”的战略目标,以精细化推动、精准化解读为突破口,着力加强《旅游法》、《旅行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重大举措宣传,突出重点,正面引导,上下联动,推动落实,进一步提高旅游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增强旅游管理者、经营者、广大游客对旅游事业发展的获得感。
一、主要内容
2017年市旅游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旅游工作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事业发展工作、推进旅游扶持资金的科学化管理。
1.法治走进旅游促销。在对外旅游促销过程中,宣传政策。(责任科室:市场开发科)
2.法治走进景区。在创建平安景区过程中,法治工作走进景区,设立专栏宣传法治;旅游规划编制要小法服从大法。(责任科室:规划发展科)
3.法治走进星级旅游饭店。在旅游饭店升星复核中增加法治工作建设。(责任科室:质量管理科)
4.法治走进星级乡村旅游点。政策扶持和依法办事,接受监督。(责任科室:乡村管理科)
5.法治走进旅行社。旅行社申报经营过程中要合法经营,执法过程中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责任科室:执法大队)
二、宣传形式
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实效。
1.召开新闻发布(通气)会。要及时主动召开新闻发布(通气)会,第一时间向媒体权威发布并进行解读旅游发展情况及各种优惠政策。对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要及时向媒体和社会公开,争取社会支持,主动接受监督。
2.开设专题专栏。全力抓好旅游智慧等自身宣传平台建设,将其作为宣传《旅游法》及其他政策的主阵地。开设专题宣传专栏,加快信息更新,强化互动功能,全面准确地宣传解读近年来旅游领域的重大政策和改革举措,为旅游管理者、旅游经营者、广大游客提供学习交流的平台。
3.印制宣传资料。对近年来各级行政机关制定出台的旅游优惠等重大政策分别进行梳理,印发宣传提纲,重点阐述政策制定出台的意义、主要内容及实施要求,统一口径进行宣传。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切实提高认识。为加强对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调整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朱红新任组长,副局长何建荣、副局长冷洁任副组长,局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局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协调和督查落实,各科室、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具体负责做好各自业务领域政策宣传教育工作。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加强部门联动,实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载体,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职责,切实抓好本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2.加强学习,开展培训。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组织部门工作人员学习刚调整的《旅游法》及各部门业务知识。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组织参加上级旅游部门专业法律培训工作,针对性、系统性地做好学法计划安排,保证学法内容落实到位,保证学法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并对学习情况进行验收。
3.制定方案,落实措施。要精心制定宣传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创新方式,精心实施。强化宣传责任,落实宣传力量,保障宣传经费,确保宣传取得实效。要全面、准确地解读政策,加强正面引导。要加强对宣传活动的跟踪问效,通过实地检查、查阅材料、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等方式,对政策宣传情况进行督查,重点了解政策宣传覆盖面、游客知晓度和满意度,防止走过场。
请各科室、执法大队注意收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验、做法及有关数据,并于11月底前上报局执法大队。
溧旅〔2017〕9号关于印发《市旅游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