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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旅游经营单位:
为认真落实省、常州市和我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要求,以及夏季消防安全检查、防汛防旱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旅游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决定,全面开展旅游安全生产暨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检查内容
1.各旅游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情况;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企业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体责任情况;对近两年来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
2.消防安全主要检查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技术标准执行,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检查巡查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尤其是检查公共场所安全疏散和安全出口数量不足、被堵塞、占用,违规安装影响疏散逃生的固定式防盗窗;人员密集场所和人员住宿的场所违规使用泡沫夹芯板的;消防设施不能完整好用的;指定应急避难场所;防汛防旱工作安排,水面警示标识等。
二、检查单位
A级景区(点)、星级乡村旅游区(点)、星级旅游饭店、旅行社,重点检查星级旅游饭店、有住宿设施的乡村旅游点和人员密集型场所。
三、检查时间
自即日起至9月30日。
四、检查要求
1.加强领导,全面开展部署。6月上旬,各旅游经营单位制定组织开展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和防汛防旱工作方案,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要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签订各级安全生产责任责任状、作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承诺等形式,督促单位落实经营安全主体责任。广泛组织单位开展安全审查尤其是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贯彻游客密集型场所、旅游运输工具、用火用电设施设备、公共娱乐场所、旅游购物场所、星级旅游饭店后场、乡村旅游点水面等安全管理规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特别是培训所有员工的自救能力。
2.严格督改,确保消防安全。对排查出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各旅游经营单位法人代表、安全负责人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能立即改正的隐患,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节点,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并做好整改期间的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对短期难以整改的重大消防隐患,应书面上报。
3.强化督导,落实长效措施。各旅游经营单位法人代表、安全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导,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和消防检查工作,出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及处理整改过程要记录在案。结合重大节日安全保卫、重点工作检查督导。加强消防安全专项督查。要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暨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和防汛防旱工作情况纳入全年安全生产综合考评中,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绩效考核力度。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工作领导,成立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朱红新
副组长:何建荣 冷洁
成员:朱旭琴 陶锁明 潘晓洪 张铭 张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旅游执法大队,由大队长张铭任办公室主任,全面研究、统筹、指导全市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暨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和防汛防旱工作。
各旅游经营单位在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旅游局执法大队,联系人:张铭,办公室电话:87209211,传真:87209255,手机号码:13801495465。
附件: 1.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内容要点
2.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防汛防旱工作登记表
3.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防汛防旱工作分工
溧阳市旅游局
2017年6月12日
溧旅〔2017〕19号关于组织开展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防汛防旱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