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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局领导工作分工作如下调整:
王洪明同志(党组副书记、局长、太湖办主任):主持市环保局(市太湖办)全面工作。
谢建东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宣教法制科、环境监测站及党群、环保学会工作,联系埭头、上黄、别桥镇环保工作。
杨育美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科技计划科、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及妇委会工作,联系南渡、社渚镇环保工作。
徐剑云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环境监察大队、固废与辐射监督管理科及共青团工作,联系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溧城镇、昆仑街道环保工作。
卞建强同志(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办公室、监察室、环境监理科及工会工作,联系竹箦、上兴镇环保工作。
张荣保同志(党组成员、太湖办副主任):分管管理科、天目湖环保分局以及饮用水源地保护、太湖治理和其他水环境管理等方面工作,联系天目湖、戴埠镇环保工作。
溧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