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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办按照“凝聚精气神,建设新溧阳”的工作要求,围绕我市中心工作,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重大项目攻坚”和“文明城市攻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第一部分 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全面落实上级关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上半年,我办按照上级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工作要求,起草我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对我市2017年法治政府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和部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以“两办”联合发文的形式印发。《清单》所列的重点工作共计53项,涉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方方面面,同时明确了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确保将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和重大行政决策法律审查。我办严格按照《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的要求,以在法律框架内实现政府行政管理需要为原则,加强对政府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行为、重大政府合同的审查力度,对所有需要上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审查和法律咨询职能,为政府决策提供高质量的法律论证,保证政府文件、重大决策、重大行政执法行为、重大政府合同的合法性。2017年以来,我办审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若干意见》、《市政府投资项目抽查复审暂行规定》等政府文件和决定共90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53件,其余均签署了审查意见。完成领导交办的“牵头清理当前奖励政策”“剖析朝阳街41号排污管道被堵一案”等涉法类批示件14余件,为领导决策提出法制意见。审查行政合同5件,均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三、完成《常州市天目湖保护条例(草案)》的立法调研工作。我办负责牵头开展《常州市天目湖保护条例(草案)》的立法调研工作,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参与的讨论会、论证会,认真梳理天目湖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总结各项成熟有效的保护措施并予以吸收。目前《常州市天目湖保护条例(草案)》已经常州市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通过,即将以地方性法规案的形式提请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四、积极推进我市区域综合执法试点工作。上半年,我办根据省法制办、常州市法制办的工作要求,联合市编办、社渚镇、昆仑街道梳理出了拟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事项报上级批准,其中社渚镇608项、昆仑街道587项。下一步我办将继续按照上级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确保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顺利实施。
五、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上半年,我办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8件,受理7件,已办结5件,其中维持2起、确认违法1起、撤回复议申请2起,基本做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行政复议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我市行政诉讼案件共发生57件,其中以部门为被告的49件,以市政府为被告的有8件,包括市政府因复议为共同被告的5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仍然集中在政府信息公开和农村土地确权方面。
第二部分 2017年下半年工作思路
下半年,我办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重点抓好《法治政府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落实工作。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明确具体操作机制,将有关重大决策的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全过程记录和行政执法公示等制度。组织行政执法部门相关人员集中培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待全省“两法衔接”工作信息平台启用后,做好平台建成后的承接入网工作,使“两法衔接”更加顺畅便捷。
三、加强对政府合同的管理。制定出台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建立政府合同备案管理制度,加强政府合同的法制审核。
四、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活动。组织对我市现行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按照要求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