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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政府法制办2017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二部分溧阳市政府法制办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溧阳市政府法制办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1、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依法行政规划和工作计划,组织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协助市长办理政府法制工作事项。
2、统筹规划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拟订市政府年度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全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
3、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市政府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审查、修改部门报送的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听证、论证和专家咨询,并向市政府提出审查报告。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
4、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市级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估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5、研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执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的普遍性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
6、负责对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审核确认和动态管理,对行政权力的行使依法实施监督。
7、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性、适当性以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认定工作,办理行政执法证件核发和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行政调解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组织和监督工作。组织或者参与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检查,受理行政执法投诉。协调、指导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工作。
8、具体指导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等工作。
9、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协调市政府涉讼法律事务,代理或者参与市政府行政应诉事务,做好行政复议统计上报工作,负责重大行政复议决定的备案审查。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人员的资格管理。
10、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职责,负责处理市政府有关法律事务,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合法性审查,协调部门之间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争议和问题。
11、组织开展政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配合组织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对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人员的培训工作。
12、负责市政府聘请的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的联络,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等相关事务工作。
13、承担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2017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重点抓好《法治政府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落实工作。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研究制定有关的具体操作机制,将有关规定落到实处;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全过程记录和行政执法公示等制度;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全省“两法衔接”工作信息平台即将启用,我们要做好平台建成后的承接入网工作,使“两法衔接”更加顺畅便捷;加强对政府合同的管理,制定出台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加强政府合同的法制审核,规范政府合同的审批程序;组织对现行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该保留的保留,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溧政办发[2010]162号)文件的规定。机关行政编制已纳入市政府办公室(核定数为7名),现有在编人员7名,退休人数1人,单位负责人沈健清。现设内设机构两个:综合法规科和复议监督科。根据溧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核定市法制事务所事业编制和明确经费性质的批复》(溧编[2011]37号),法制事务所事业编制3名。财务由市政府财务科统一扎口管理。
我单位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的通知》(溧财预【2016】8号)、《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的通知(溧财预【2016】9号)等文件编制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
1.基本支出按核定人员工资和标准编制共计123.95万元。
2.项目支出按照政策性专项项目、经常性专项项目、一次性专项项目编制共计60万元。
第二部分 市政府法制办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由于四舍五入,进行舍万元操作时可能会造成明细数与合计数存在差异。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市政府法制办2017年度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溧财预〔2017〕1号)填列。
溧阳市政府法制办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83.9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56.41万元,增长30.6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的增加,存在三个方面因素:一是因中共中央办公厅文件政策调整,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占我局总人数20%的转复军人因职级较高,基本工资调整幅度较大;二是基本工资提高形成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等基数调高;三是新进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增加相应增加人员经费。
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83.9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83.95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83.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6.41万元,增长30.6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和项目经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
4.上年结转达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计183.95万元。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3.9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等。与上年相比增加56.41万元,增长30.6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和项目经费的增加。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23.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2.41万元,增长34.22%。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6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万元,增长23.33%。主要原因是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经费、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经费增加。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溧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收入预算总额183.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3.95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其他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溧阳市政府法制办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83.9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23.95万元,占67.38%;
项目支出60万元,占32.62%;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0万元,占0%;
结转下年资金0万元,占0%。
图:支出预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市政府法制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3.9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6.41万元,增长30.6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和项目经费的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溧阳市政府法制办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83.95万元,均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6.41万元,增长30.67%。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中人员经费支出和项目经费的增加,人员经费支出的增加存在的三个方面因素:一是因中共中央办公厅文件政策调整,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占我局总人数20%的转复军人因职级较高,基本工资调整幅度较大;二是基本工资提高形成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等基数调高;三是新进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增加相应增加人员经费。项目经费增加主要原因是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经费、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经费增加。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00.9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5.89万元,增长35.5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6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万元,增长23.33%,主要原因是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市政府法律顾问团等工作。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23.0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52万元,增长28.32%。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溧阳市政府法制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23.9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8.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1.6万元、津贴补贴32.47万元、奖金1.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64万元、绩效工资8.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9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93万元;退休费8.65万元、奖励金0.01万元、住房公积金13.31万元、提租补贴4.1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3万元。
(二)公用经费15.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2万元、差旅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工会经费1.28万元、福利费0.0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7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溧阳市政府法制办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溧阳市政府法制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83.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6.41万元,增长30.67%。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中人员经费支出的增加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中经费增加。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00.9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5.89万元,增长35.5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6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万元,增长23.33%,主要原因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等。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溧阳市政府法制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23.95万元,其中: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1.48万元。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一)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溧阳市政府法制办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53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机关调研次数增加。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11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组织召开会议,以便更好的开展工作。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6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组织各层次的人员的培训,以便更好的开展工作。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情况说明
溧阳市政府法制办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即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经费:指行政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奖金及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人员经费和用于办公、水电、邮电、印刷、差旅等方面的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溧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