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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 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溧阳市粮食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溧阳市粮食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制定本地区粮食总量平衡和粮食流通布局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本地调控市场的需要,确定地方储备粮规模和结构,及时提出地方储备粮的收储、轮换、动用建议,协助落实中央和省调控市场措施;
(三)指导企业切实做好本地区粮油收购工作,保证农民余粮顺利出售;
(四)拟定本地区粮食调剂余缺方案,协调产、销区建立长期稳定的粮食购销关系;
(五)保障驻军用粮以及灾区粮食的供应,拟定军粮供给和救灾方案;
(六)监控粮油市场,分析、预测本地区粮食供求和价格运行态势,建立健全本地区粮食安全体系和预警预报机制,制定确保本地粮食供应的应急预案。
(七)根据国家粮食行业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本地区粮食行业发展规划;
(八)指导企业科技创新、产品开发、申报品牌产品和国家、省、市龙头企业,多渠道培育和扶持龙头企业建设,增强粮食产业竞争力及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带动作用;
(九)制定地方粮食仓储、运输、加工等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帮助企业盘活闲置资产,指导粮食企业发展现代流通业,指导企业应用先进保粮技术,管理好境内的国家、省、市储备粮,确保本地区粮食储存安全,负责本地区粮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提出本地区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政策、规定及地方性法规意见,监督、检查粮食经营企业执行情况,监督与检查粮食经营企业执行国家粮油质量标准、卫生标准情况,协同卫生、技术监督等部门监督与检查市场粮油质量和卫生;
(十一)建立健全粮食经营资格、从业人员资格认定、企业和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逐步引导企业规范从事粮油(含陈化粮)收购、储存、加工、批发零售业务的相关条件,协同工商、质检等部门实施监管;
(十二)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指导大型粮食企业开展订单收购、建立种植基地,促进农业增效、农业增收;
(十三)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粮食信贷资金、补贴资金的发放,管理和使用好粮食风险基金;
(十四)根据国家和省统一制定的相关统计制度,负责本地区粮食、油脂经营、储存、加工情况的统计调查、分析,提供统计资料,汇审会计报表,为粮食宏观调控和企业经营服务;
(十五)加强行风建设,开展法制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溧阳市粮食局设五个内设机构:综合科、购销储备科、产业指导科、监督检查科、监察室;
2.市“三定”方案定编14人,其中:公务员编制12人,附属2人;实际在职20人,离休1人,退休22人,遗属1人,工勤人员1人,共计45人。
3. 溧阳市粮食局无下属单位。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理思路求突破,部门影响有效提升。我局始终坚持稳定是大前提,发展是第一要务。针对粮食部门实际,科学研判,提出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促进规范、提升效能”的总目标,系统开展了“和谐机关、务实单位”建设;国有企业坚持“理性收购、规范收购、安全收购和有效收购并举”的工作思路,实施“立足长远、规避风险、以量积效”的工作策略,努力推进粮食流通各项工作。
(二)重收储保供应,职能作用明显增强。1、圆满完成粮食收购任务。结合收购,全力消化产区粮食。及时争取启动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非正常年景敞开专仓收购等外粮;在全市库存高位、全国粮价下行、购销倒挂、仓容缺口大、持续阴雨后粮质下降等极为复杂困难的情况下,粮食部门争取各方支持,敢于担当,想方设法,采取“控、腾、疏、扩”等多措并举“去库存”,不惜“割肉”亏本销售腾仓容;主动对接家庭农场、种粮大户预约收购粮食。2、切实增强储备保供能力。结合实际扩储,全面落实省下达的地方储备规模,全市地方粮食储备由2.5万吨增加到3.26万吨。依托现有资源,结合“放心粮油示范创建”,健全以应急收储、应急加工、应急调运、应急供应为重点的粮食应急保供网络建设,常年落实成品粮油应急储备1240吨,应急储备承储单位4家、应急加工企业9家、应急运输单位4家,车辆75辆,应急供应网点33个,实现全市镇(区)全覆盖,夯实了调控物质基础;完善市场监测预警体系,确保了粮油市场平稳有序。3、精心服务保军供。加强军粮供应工作,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坚持从采购、运输保管、销售供应等各个环节严把“军粮质量关”,确保了军供优质粮放心粮,军粮供应工作受到用粮部队好评。
(三)建粮仓兴产业,行业面貌明显改观。改危仓建新库推进现代化。新建现代型粮库1个仓容5.6万吨;拆旧建新1万吨仓容;完成8个粮库1.96万吨仓容规范化维修和信息化改造,全市增加现代型仓容达7万吨。国有粮库面貌和质量提升明显,粮食收储可视化实现零的突破,收储机械化、科学储粮水平大幅提升。
(四)抓依法管粮,流通环境明显好转。确立“执法体现服务”和“执法为民、服务购销、规范市场”的理念,利用行政执法手段调控收购、规范市场、服务企业和群众。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创建。一是建立机构整合力量。在常州市辖区率先成立市粮食行政执法大队,全局整合力量,实现粮食移动执法全覆盖。二是借示范创建促规范。以创建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的契机,抓规范严监管,严把收购资格准入关,加大粮食收购市场、粮油加工经营企业和政策性粮油库存监管,监督检查率达95%以上,推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各类粮食收购经营主体越来越规范,粮食流通秩序良好。三是加强边界区域执法协作。与高淳、溧水、郎溪、宜兴等县市签订区域联合执法协议,共同维护边界地区粮食流通秩序,确保各项粮食政策落实和购销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部分 溧阳市粮食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溧阳市粮食局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溧阳市粮食局201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 893.91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21.42 万元,增长 89.2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和省市级对粮食仓储建设的补助。其中:调资增加121万元,仓储设施建设补助300万元。
(一)收入总计 893.91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893.91 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 421.42 万元,增长 89.2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和省市级对粮食仓储建设的补助。其中:调资增加121万元,仓储设施建设补助300万元。
2.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无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无年初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 893.91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893.91 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470.15万元,项目支出423.7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421.42 万元,增长 89.2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和省市级对粮食仓储建设的补助。其中:调资增加121万元,仓储设施建设补助300万元。
2.本单位无公共安全(类)支出。
3.本单位无结余分配。
4.本单位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溧阳市粮食局本年收入合计 893.91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3.91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溧阳市粮食局本年支出合计 893.9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70.15 万元,占 52.6 %;项目支出 423.76 万元,占 47.4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溧阳市粮食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893.91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21.42万元,增长89.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和省市级对粮食仓储建设的补助。其中:调资增加121万元,仓储设施建设补助300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溧阳市粮食局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 893.91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21.42 万元,增长89.2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和省市级对粮食仓储建设的补助。其中:调资增加121万元,仓储设施建设补助300万元。
溧阳市粮食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50.75万元,支出决算为893.9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98.3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和省市级对粮食仓储建设的补助。其中:调资等增加68万元,仓储设施建设补助375万元。
(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
1.粮油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401.99万元,支出决算448.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和离(退)休费的调整等。
2. 粮油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48.76万元,支出决算48.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 粮油事务(款)其他粮油事务(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市级对粮食仓储建设的补助款300万元。
4.粮油储备(款)储备粮(油)库建设(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7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返还的粮库拍卖款用于储备粮库的维修建设。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0万 元,支出决算21.4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下达的科目是行政运行。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溧阳市粮食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0.15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453.58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16.57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溧阳市粮食局部门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893.91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21.42 万元,增长89.2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和省市级对粮食仓储建设的补助。其中:调资等增加68万元,仓储设施建设补助375万元。
溧阳市粮食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450.75 万元,支出决算为 893.9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98.3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和省市级对粮食仓储建设的补助。其中:调资等增加68万元,仓储设施建设补助375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溧阳市粮食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470.15 万元,其中:
(二)公用经费 16.57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1.粮食局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粮食局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2)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3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上级来人和相关业务单位来人招待等,2015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 42 批次, 260 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来人和业务单位来人。
粮食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12.4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2015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 28 个,参加会议 1120 人次。主要为召开粮食收购及粮油市场监督检查等会议。
粮食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没有安排培训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溧阳市粮食局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 0 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57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之和保持一致),比2014年减少 52.66 万元,降低68.5 %。主要原因是:一是节约了相关支出,二是2015年的交通费列入了人员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9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39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粮食局无公用车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2.收入决算表.XLS
3.支出决算表.XLS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5.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
6.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XLS
7.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
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XLS
10.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XLS
1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XLS
12.采购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