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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河长制办公室,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溧委发〔2017〕42 号),各级河长、河长制办公室不代替各职能部门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河长交办事项抓好落实。现将各成员单位职责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竹箦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竹箦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5日
附件
竹箦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镇纪委:按照《竹箦镇河长制工作督查制度》,对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力的镇村级河长进行督查, 并根据情况会同镇组织科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镇组织科:督促指导对村级河长的考核工作,将考核结果 纳入各村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考核评价各村领导班子和干部的重要参考,并根据情况会同纪委对生态环境损害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镇宣传科:指导和做好河长制相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经贸中心:牵头推进减少落后化工产能专项行动,按职责分
工做好化工企业关停并转迁、化工项目审批、危化品安全综合整治等工作。
财政所:落实镇级河湖库管理保护项目经费和河长制工作经费并监督资金使用。
国土所:协调河道水环境治理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配合做好河湖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相关工作,协助依法查处河湖库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
环保中队: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协调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和河湖库水污染综合治理;加强工业企业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的执法监管,按规定要求 做好有关水体、断面的水质监测,组织开展全镇水污染排放总量控制工作。
建设服务中心:做好老小区改造的雨污分流工作。协助推进河湖蓝线划定,严格河湖管理范围建设项目规划控制。组织开展城乡黑臭水体整治;推进区域治污工程建设,加快城镇雨污分流改造,加强控源截污;组织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交管所:根据管理职责和权限负责航道整治及疏浚,加强航道管理范围内浮吊船、码头整治以及船舶污染治理。加强 河湖水上运输安全监管,处理船舶违法停泊、运输。
水利站: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河道综合整治, 组织推进水系沟通和活水循环,有序实施河道清淤疏浚;推进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加强河湖管护制度建设以及河道执法监管,推进河湖长效管理。
农业服务中心:督促指导并控制种植业面源污染、河湖库围网养殖,加强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及湿地保护工作。
兽医站:督促指导并控制畜禽养殖面源污染、协调推进污染治理。
城管中队:指导和做好河道控制区域外的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协助开展河道保洁垃圾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