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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17年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防疫行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790/2017-00061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别政发〔2017〕4号 发布机构:别桥镇
产生日期:2017-03-13 发布日期:2017-03-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2017年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防疫行动的通知
别政发〔2017〕4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各村委、各有关部门:

  为有效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情,促进我镇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农业部、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开展2017年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防疫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负责人”的防疫工作责任制和“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强化目标考核,推进制度和方法创新,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情,确保实现“力争不发生,确保不流行”的防控目标。

  二、工作目标

  (一)免疫工作目标

  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畜禽群体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达80%以上,羊痘、猪链球菌病、狂犬病等疫病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当,猪、牛、羊耳标配戴率100%。

  (二)强化消毒制度

  要加强对畜禽养殖、生产、交易、屠宰等单位场所的消毒管理工作,在做好日常消毒工作的基础上,集中力量,按照消毒规范,认真开展春季防疫行动,杀灭病原,净化环境。要加大力度推进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配套设施建设,示范推广畜禽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最大限度治理好畜禽养殖污染。

  (三)加强防疫监督和疫病监测工作

  要加强对重大防疫单位的防疫监督和技术指导,加强对饲养和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有关单位的防疫措施落实情况。强化动物疫病和免疫抗体监测,重点落实生产和流通环节中疫病抗体和病原体的监测,提升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能力和水平。

  三、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

各村要按照通知要求,立即对辖区内的畜禽生产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同时做好宣传发动、疫苗物资储备工作。3月10日召开别桥镇村级防疫员培训及春防动员会。

2、实施阶段

  3月11日至4月15日为具体实施阶段,各村在认真组织村级防疫员实施春季防疫行动的同时要做好资料、档案的收集统计工作。

  3、补免总结阶段

  4月16日至25日对补栏畜禽进行补免并且对春季防疫行动的工作进行总结,做好汇报材料,上报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各村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领导小组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的国内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严峻形势以及开发此次重大动物防疫病春季防疫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切实有效地加强组织领导,由各村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靠前指挥,深入防疫一线,确保防疫措施落实到位。

    以上通知,希立即组织贯彻落实。

附件:2017年溧阳市别桥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

                            溧阳市别桥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7日

附件:

2017年溧阳市别桥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

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今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实现重大动物疫病 “力争不发生,确保不流行”的防控目标,根据农业部和我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要求,推动我镇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防控工作有序开展,保证“春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实施,确保完成春防工作各项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工作内容

今年我镇的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防控工作总体目标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

等重大动物疫病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畜禽群体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达80%以上,羊痘、猪链球菌病、狂犬病等疫病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当;我镇牛羊布鲁氏菌病继续实行不免疫,监测阳性牛、羊并100%淘汰;猪、牛、羊耳标配戴率100%,规范做好免疫记录及免疫档案,相关记录与标识相符,合理使用免疫疫苗,规范免疫操作,按时上报免疫进度及免疫抗体监测周报,在规定时间完成规定任务。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等强制免疫病种的免疫程序等,按照溧阳市《关于印发2017年溧阳市主要动物疫病免疫计划的通知》(溧农发〔2017〕117号)有关要求实施。

二、时间安排

春防工作从3月1日开始, 4月底前结束。在开展春防工作时,要兼顾不同病种和不同畜种,合理安排免疫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3月1日-3月10日。同时做好畜禽规模养殖场(户)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程序的制定或修订、免疫物资储备、经费安排、人员组织和宣传发动工作。

2、第二阶段:实施阶段,3月11日-4月15日。一是指导具备免疫条件的规模养殖场科学制定或修订免疫程序,按免疫程序实施免疫;二是集中利用一个月时间,安排村级防疫员重点做好散养户重大动物疫病的集中免疫。

3、第三阶段:自查补免阶段,4月16-25日。对前一阶段行动实施情况开展自查和免疫抗体监测,对免疫不到位或免疫抗体水平不合格的进行补免。4月28号前完成春防工作总结上报工作。

三、组织保障

一是成立秋防行动领导小组,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各地要继续坚持“地方政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负责人”的防疫工作责任制,成立秋防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各项措施。成立“突击防疫小分队”,逐村逐户进行防疫。小分队由兽医站长带队,村组干部配合,村级动物防疫员负责防疫操作,逐村逐户过堂,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不留死角”。

二是开展免疫抗体监测,确保免疫效果。我镇及时和市疫控中心实验室联系,按照年度监测计划的具体要求,制定本地的免疫效果监测方案,加强免疫效果监测,并及时分析和评估免疫实际效果。对于散养户要根据其免疫进度,安排抽样监测,对于监测抗体水平不达标的,要立即组织加强免疫;对于自行防疫的规模场,要查看其免疫记录,在合适的时间进行监测,监测抗体水平不达标的,应督促其立即进行加强免疫;尤其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抗体监测,不

档案。养殖户(农户)必须有免疫记录,并填写规范。有关散养户、规模场、养殖小区及防疫员的动物免疫档案格式,按照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下发的《关于统一动物免疫档案格式的通知》。

五是开展督查指导,确保如期完成各项任务。我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督查方案,对秋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要紧紧围绕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开展防控督查活动。重点查免疫密度,指导基础免疫;查疫情监测,提高预警能力;查检疫消毒,防止病源扩散。

联系人:任纪丰,联系电话:18605193993,陈嘉敏,联系电话:15861110802,传真:0519-87878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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