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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力度,改善别桥新镇区、老镇区秩序状况,经研究决定对镇区主要主次干道推行“路长制”;为了加强落实,将党政领导和机关全体干部充实到路长制工作人员名单中。希望各党政领导和单位负责人,能做到统筹兼顾,服从大局,做好路长工作责任制。
一、路长制的工作职责
(一)维护环境卫生。督促沿街商户、单位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及时清理门前垃圾、乱堆放;劝阻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乱晾晒行为;劝阻店铺出店经营、占道经营、违章搭建等行为;及时清理路面“白色垃圾”、烟头等;可视范围内无明显垃圾、 脏乱差现象, 提高道路沿线环境的整洁程度。
(二)规范交通秩序。劝阻机动车违停行为,劝阻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闯红灯、逆行、翻越隔离栏等),重点劝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侵占盲道、缘石坡等行为,促进路面畅通,无障碍。
(三)劝阻不文明行为。劝阻市民乱丢垃圾、随地吐痰、车窗抛物、盯人拉客、散发小广告、争吵漫骂、打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促进市民文明素质提升。
(四)开展创建宣传。针对沿街商户、单位开展创建应知应会的入户宣传活动, 责任路段沿线商户、单位入户率达100% ,提高商户、市民对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和满意率,强化主人翁意识和荣誉感, 有效提高测评问卷调查的得分率。
(五)及时通报信息。需要相关部门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做好信息通报和沟通协调工作, 如公共设施损坏, 绿化管养不到位,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坑洼、破损,垃圾桶(箱)脏乱差、来分类,公益广告破损,交通违法行为等。并做好问问题处置跟踪工作 。
二、路长制的工作流程
(一)巡查:路长单位常态化开展巡查,及时记录巡查问题。
(二)处置: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路长单位能当场处置的当场处置, 不能当场处置的,要及时将信息通报给创建办公室,并提出处置建议。
(三)协调:对需由职能部门处置的问题,路长单位要及时与职能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四)督查:路长单位要切实做好反映问题的督查落实工作,对职能部门处置不力、整改不及时的情况,及时上报至创建办公室。
三、路长制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行镇区道路“路长制”管理,是进一步改善镇区道路管理状况、提升别桥形象、加快推动文明城市创建进程的重要举措, 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 把该项工作作为创建文明城市的重点工作来抓。
(二) 突出重点, 相互配合。 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 在薄弱环节和热点难点问题上下功夫, 要积极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系,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齐心协力, 共同推进好路长制”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三) 加强督查, 严格考核。镇文明城市创建办公室将定期对实行“路长制”的道路进行督查,督查发现的问题将及时反馈路长责任人,并限期整改。
四、强化考核工作
巡查的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双休日不休息,遇特殊情况以创建指挥部的工作调整为准。巡查路段的具体位置以城管指认为准。巡查期间创建办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涉及到误餐或者加班的,发放一定的误餐和加班补贴。
附件一:路长制管理分工一览表
附件二:路长制工作日程
附件三:路长制工作日志
溧阳市别桥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