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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各相关单位:
为有效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情,促进我镇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农业部、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开展2017年重大动物疫病秋季防疫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负责人”的防疫工作责任制和“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强化目标考核,推进制度和方法创新,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情,确保实现“力争不发生,确保不流行”的防控目标。
二、工作目标
(一)免疫工作目标
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畜禽群体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达80%以上,羊痘、猪链球菌病、狂犬病等疫病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当,猪、牛、羊耳标配戴率100%。
(二)强化消毒制度
要加强对畜禽养殖、生产、交易、屠宰等单位场所的消毒管理工作,在做好日常消毒工作的基础上,集中力量,按照消毒规范,认真开展秋季防疫行动,杀灭病原,净化环境。要加大力度推进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配套设施建设,示范推广畜禽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最大限度治理好畜禽养殖污染。
(三)加强防疫监督和疫病监测工作
要加强对重大防疫单位的防疫监督和技术指导,加强对饲养和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有关单位的防疫措施落实情况。强化动物疫病和免疫抗体监测,重点落实生产和流通环节中疫病抗体和病原体的监测,提升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能力和水平。
三、时间安排
我镇的秋防工作从9月10日开始,10月底前结束。各村在开展秋防工作时,要兼顾不同病种和不同畜种,合理安排免疫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9月10日-9月22日。各村根据要求,于9月22日前将各村的实际养殖量报镇畜牧兽医站。同时,领取与养殖量相适应的免疫器械和疫苗,组织、安排村级防疫员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第二阶段:实施阶段,9月23日-10月20日。各村级防疫员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重点做好各自辖区内散养户重大动物疫病的集中免疫。
3、第三阶段:自查补免阶段,10月21-25日。对前一阶段行动实施情况开展自查,对之前因病、弱、孕等原因没有免疫和新补栏的畜禽进行补免。并于10月25日前对秋季防疫行动的工作进行总结,做好汇报材料,上报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各村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的国内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严峻形势以及开发此次重大动物防疫病秋季防疫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切实有效地加强组织领导,由各村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靠前指挥,深入防疫一线,确保防疫措施落实到位。
以上通知,希立即组织贯彻落实。
附件:2017年别桥镇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
溧阳市别桥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8日
附件:
2017年别桥镇秋季重大动物疫病
防控工作方案
为使我镇重大动物疫病秋季防疫行动有序开展,保证秋防行动更科学、更规范,在全镇统一行动时间,统一防疫方法,统一防疫效果标准,保质保量地完成秋季防疫行动各项任务,达到预期效果。根据全年动物防疫工作计划及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行动内容
今年重大动物疫病秋季防控工作总体目标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畜禽群体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羊痘、猪链球菌病、狂犬病等疫病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当;我市牛羊布鲁氏菌病继续实行不免疫,监测阳性牛、羊100%淘汰;猪、牛、羊耳标配戴率100%,规范做好免疫记录及免疫档案,相关记录与标识相符,合理使用疫苗,规范免疫操作,按时上报免疫进度周报,在规定的时间段完成规定的任务。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等强制免疫病种的免疫程序等,按照《关于印发2017年溧阳市主要动物疫病免疫实施方案的通知》(溧动防指办〔2017〕5号)和省农委《关于切实做好我省高致病性禽流感秋季免疫工作的通知》(苏农办牧〔2017〕51号)有关要求实施。
二、时间安排
3、第三阶段:自查补免阶段,10月21-25日。对前一阶段行动实施情况开展自查,对之前因病、弱、孕等原因没有免疫和新补栏的畜禽进行补免。并于10月25日前完成秋防的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秋防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秋防工作继续坚持“地方政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负责人”的防疫工作责任制,各村要组织村级防疫员对各自辖区内的散养畜禽按照“五统一”的要求,组织做好集中免疫工作,即统一免疫程序、统一免疫操作、统一标识档案、统一报告制度、统一免疫进程,集中行动、分工合作、村组干部配合,村级动物防疫员负责防疫操作,逐村逐户过堂,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不留死角”。确保不漏一畜一禽。
二、开展免疫抗体监测,确保免疫效果。
我镇及时和市疫控中心实验室联系,按照年度监测计划的具体要求,制定本地的免疫效果监测方案,加强免疫效果监测,并及时分析和评估免疫实际效果。对于散养户要根据其免疫进度,安排抽样监测,对于监测抗体水平不达标的,要立即组织加强免疫;对于自行防疫的规模场,要查看其免疫记录,在合适的时间进行监测,监测抗体水平不达标的,应督促其立即进行加强免疫;尤其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抗体监测,不断织密监测网、增加监测频次、确保免疫实效。各地要严格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可疑重大动物疫情,要迅速上报,不得延误,并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迅速开展疫源追溯,在采样送检的同时应采取果断措施,严防疫情扩散。
三、做好疫苗、耳标等物资监管,确保优质和规范。
做好禽流感、口蹄疫等疫苗和耳标的供应、储备和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疫苗管理专帐,明确专人管理,定期盘库。
四、开展基层防疫人员培训,确保免疫工作规范到位。
基层防疫人员技术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重大动物疫病免疫质量和实际效果。切实加强对基层防疫员和自行免疫养殖企业防疫员的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从事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镇畜牧兽医站必须建立每一个养殖户(农户)畜禽免疫档案。养殖户(农户)必须有免疫记录,并填写规范。有关散养户、规模场、养殖小区及防疫员的动物免疫档案格式,按照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下发的《关于统一动物免疫档案格式的通知》。
五、开展督查指导,确保如期完成各项任务。
我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督查方案,对秋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要紧紧围绕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开展防控督查活动。重点查免疫密度,指导基础免疫;查疫情监测,提高预警能力;查检疫消毒,防止病源扩散。
联系人:镇畜牧兽医站,联系电话、传真:87878825
丁 丹 (13775269921)
梁慧珍 (1330149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