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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民委员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溧政发[2008]172号文件精神,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构建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充分调动定片定村干部、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村(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我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现对全镇的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提出以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村(居)民委员会。
二、考核内容
1、任务指标:全镇2017年度居民养老保险任务继续缴费人数为10710人,下达各村(居)民委员会的参保任务具体见附表。
2、截止时间:2017年9月30日。
三、考核办法
1、镇政府对率先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个村(居)民委员会进行表彰。
2、二○一七年居民养老保险完成情况纳入村(居)委会干部岗位责任制实行积分考核。考核总分10分。完成任务得10分。每增减2%加减1分。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村(居)民委员会、定片定村干部、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各村(居)民委员会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实施一把手负责制,明确任务,分工负责,定组定户,责任到人,确保任务全面完成。
2、落实措施,加大力度。
各村(居)民委员会、定片定村干部、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不断改善工作方式,提升服务效能,要加大居民养老保险的宣传力度,把这一惠民政策宣传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加强居民养老保险的组织力度,动员群众积极参保。
3、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将建立参保进度督查制度,按月报告进度,按季督促检查,确保参保工作协调有序推进,居民保险考核奖金由镇财政列支。
特此通知。
附:社渚镇二○一七年居民养老保险任务分解方案
社渚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0日
社渚镇二O一七年居民养老保险分解方案
序号
村 名
保险任务
1
社渚村
344
2
下西村
458
3
王家村
451
4
新塘村
410
5
宋村村
352
6
宜巷村
714
7
新山村
477
8
东升村
752
9
河口村
768
10
乘马圩村
564
11
孔村村
383
12
湖西村
795
13
大田村
527
14
姚巷村
411
15
上蒋村
401
16
殷桥村
561
17
梅山村
255
18
金庄村
249
19
周城村
312
20
金峰村
356
21
丁山村
421
22
金山村
646
23
周城社区
72
24
社渚社区
31
合计
1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