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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督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以及溧阳市安监局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镇监督权限、执法人员数量、生产经营单位状况、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等实际,制定2017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17年,我镇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工作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国务院、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等文件的精神,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促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持续减少,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违法行为查处率100%,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执法检查内容。监督检查纳入全镇依法行政工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并根据实际情况参加监督检查。全镇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以及《暂行规定》的具体要求,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二)精心组织,认真执行计划任务。要严格按照月度计划细化分解监督检查任务,根据月度计划制定每周计划。检查人员在实施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前,应当明确检查的项目、内容、方法和标准,准备检查测试工具、仪器及法律文书等执法检查所需的材料和资料。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织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涉及专业性内容的,也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参与监督检查,并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要统筹兼顾,上下沟通,要优先安排每月到期必须进行复查的生产经营单位。
(三)严格执法,健全执法检查考核制度。要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发现违章行为及时纠正,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的案件,应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并及时移交。
社渚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