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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相关单位:
为确保我镇河长制工作方案得到有效实施,经研究,现制定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相关配套制度,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社渚镇河长制工作督查制度》
《社渚镇河长制会议制度》
《社渚镇河长制考核办法及问责与激励机制》
《社渚镇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
社渚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3日
社渚镇河长制工作督查制度
第一条 为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河长制工作有效开展,根据《社渚镇河长制工作方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社渚镇河长制工作实效督察。
第三条 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协调、实施督办工作。
第四条 督查对象:各行政村及相关职能部门。
第五条 督查分类
1、巡视督查。对河长制整体工作部署情况和面上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2、专项督查。河长制工作会议要求督办落实的重大事项,及镇“总河长(副总河长)”批办、交办事项,采取相关责任单位抽调专门力量专项督办及检查。
3、重点督查。对河道、水库及重点塘坝保护管理中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问题,主要采取会议制调度、现场办公等形式重点督查。
第六条 督查内容
1、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以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河长制相关配套政策制度的落实等情况;
3、领导批示,市“河长办”交办或其他部门转办的工作事项;
4、被新闻媒体曝光、网络舆情及群众举报反映的典型事项;
5、涉及河长工作的其他应予督查督办的事项。
第七条 督办反馈。责任单位应当定期将本单位督查情况报镇河长制办公室。督办任务完成后,承办责任单位应及时向镇河长制办公室书面反馈。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完毕的,应当将工作进展、存在问题、下步安排及时向镇河长制办公室书面反馈。镇河长制办公室及时将落实情况报“总河长(副总河长)”。
第八条 立卷归档。“河长办”对督察事项登记在册,统一编号,督办任务完成后,及时将督办事项原件、领导批示、处理意见、督办情况报告等资料整理归档。
社渚镇河长制会议制度
为规范和推荐“河长制”工作,保障社渚镇河道、水库及重点塘坝的保护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社渚镇河长制工作方案》,制定社渚镇河长制会议制度。
第一条 河长制会议由镇“总河长”或“副总河长”负责牵头召集河长制成员单位(水利站、财政和资产管理局、综合执法局、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农村工作局、国土所、环保中队、派出所、交管所、交警中队、社渚农场前峰农业开发公司、73049部队农副业基地)和镇河长、村河长召开。
第二条 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年二次或根据需要合时召开。
第三条 会议由镇河长制办公室提出,并报请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第四条 会议议定事项:协调调度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河长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调督导河道、水库及重点塘坝保护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协调解决跨部门、跨行业的水环境污染和水环境破坏的防治工作;其他需要在会议上讨论、解决的议题。
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经“总河长”或“副总河长”审定后印发。
第五条 会议议定事项由有关成员单位和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分别落实。镇“河长办”将对会议精神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报镇“总河长”或“副总河长”。
社渚镇河长制考核办法及问责与激励制度
为确保我镇河长制目标任务的落实,使河长制工作扎实推进,根据《社渚镇河长制工作方案》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对象
全镇22个行政村及河长。
二、考核内容
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领导、整治方案及年度计划、河长督查、工作进度报送、信息上报、工作台账、问题整改及工程项目完成情况等指标,并分别细化赋分。
三、考核方式
河长制考核包括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月度考核由河长制办公室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组成考核检查组,镇“河长办”负责联系沟通,按照“统一标准,分组考核”的原则,采用现场检查、查阅台账资料、听取群众满意度等方式。
四、考核评分
“河长制”工作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年度考核得分=月度综合考核平均得分值×40%+年度市综合考核平均得分×60%。当月考核扣分点在下个月考核之前末整改到位,按相关标准加倍扣分,直至完成整改。考核结果分四档,分四档: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含80分)-90分为良好、70分(含70分)-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量化考核评分标准参照溧阳市河长制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五、问责及激励制度
考核结果作为各村村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年度任务完成较好、考核靠前的村,予以表彰奖励;对年度任务完成较差、考核排名靠后的村实行约谈。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河长予以通报表彰;连续2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河长,问责其履职不力的责任。考核不合格的行政村不得参加镇政府及上级部门的各项评优。
镇河长的考核问责与激励遵照镇政府相关制度执行。
社渚镇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我镇河道、水库及重点塘坝保护管理和河长制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贯彻落实溧阳市河长制办公室信息工作要点,使信息真正成为为领导决策服务,根据《社渚镇河长制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1、河长制成员单位及各行政村河长为河长制信息报送第一责任人,河长制成员单位及各行政村必须配备1名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河长制日常工作。
2、河长制信息报送遵循原则:
(l) 及时:重要信息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紧急或重要信息报送应直呈直报。
(2) 准确:实事求是、表述、用词、分析、数字务求准确。
(3) 高效:以第一把手情况、第一道研判、第一时间报送作为工作目标,为实施和推荐“河长制”掌握情况、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高效率、高质量的保障服务。
3、河长制信息报送内容:
(1) 成员单位和各行政村对有关“河长制”工作、重要部署落实情况;
(2) 年度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推进情况;
(3) 对重点督办事项的处理进度和完成效果;
(4) 危害河湖保护管理的重大突发性应急事件处置等;
4、河长制成员单位及各行政村河长制工作人员,整理信息报表并打印后由单位领导进行审核签字盖章后于每月25日前报送镇河长制办公室(电子报表一并报送)。
5、建立“社渚镇河长制微信群”和“社渚镇河长制工作QQ群”。
(l) 实时监控河道、水库及重点塘坝状况,随时报送信息、图片,大力宣传成员单位及各村好的做法等。
(2) 群里所有人员要落实保密原则,不得将群内信息对外泄露,严禁涉密信息上网。
6、在具体工作中,违反本制度,信息报送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发生严重后果、重大舆情事故和工作被动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进行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