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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市“263”专项行动方案和确保南渡镇“263”专项行动方案的有效实施,紧紧围绕结构调整、治污减排、生态保护、政策调控、执法监管等重点领域,采取更加系统、更加精准、更加严格的措施,结合本镇实际,拟定南渡镇2017年“263”专项行动工作计划。
一、减少煤炭消费总量
严格控制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分类整治燃煤锅炉,禁止新建燃煤供热锅炉,弘博新材料、朗盛多元醇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禁止全镇范围内的小锅炉燃烧烟煤,到2017年底,全镇煤炭消费总量比2016年减少0.38万吨,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二、减少落后化工产能
1.扎实开展化工生产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2017年底前,完成全镇工业企业涉及化工类的企业调查摸底工作,编制镇化工行业整治方案,实施“一企一策”,明确淘汰关闭、搬迁入园、整治提升等要求,着力去库存、控增量、优总量,加快化工行业结构调整。
2.加强南渡新材料工业集中区建设。进一步优化调整园区面积和范围。2017年前完成环境防护距离内居民拆迁工作量的40%,2018年底前,完成全部拆迁工作。强化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固体废物防治配套设施,规范管理危险废物。2020年底前,实现新材料工业集中区封闭管理。2017年底前,启动集中区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建设。
三、治理镇区水环境
1.持续降低工业污染负荷。2017年,严格落实国家和省下达的分年度压减过剩产能、淘汰低端低效产能任务。加强工业集聚区环境监管,严控工业废水排放。全面开展化工、印染、电镀等重点行业专项整治,2017年5月底前完成企业基本情况排查并制定方案。到2020年,全镇化工、印染、电镀等行业产能、企业数量和排污总量大幅削减。
2.实施区域治污一体化工程。2017年,配合水利局开工建设南渡水厂深度处理工程和南渡污水处理厂1.5万吨/日新建工程。到2020年,全镇生活污水基本实现集中收集处理。
3.进一步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的实施。2017年计划实施完成45个规划发展村在农村生活污水整治任务,占全镇规划发展村数量的56%。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污水管网;2020年前,我镇将实现80个规划发展村污水整治全覆盖的整治目标。
4.实施重点断面达标工程。开展南河南渡大桥、中河中渡桥、北河宋家桥、大溪河前留桥4个断面上下游2公里范围内小环境综合整治,确保水质优Ⅲ比例达到75%以上。
四、治理生活垃圾
开展镇村生活垃圾分类。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编制完成我镇镇村生活垃圾分类规划,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镇村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任务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全镇试点村1个,5个示范小区分类收运。到2020年底,镇区9个单位(厂家)、1个村庄、7个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到位。同步建成分类收运体系,分类设施300余个,分类收运车辆2辆,分类后的垃圾按照不同种类送至相对应的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置。强化垃圾分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水平。
2017年重点完成我镇钱家圩村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
五、治理黑臭水体
1.全面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长制”运行机制。
2.全面排查辖区黑臭水体,6月底前完成所有黑臭水体整治方案编制,年底前全面完成黑臭水体治理任务。
六、治理畜禽养殖污染
以畜禽养殖为重点,切实加强农业污染治理。全面清理整顿不符合规范标准的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到2017 年,全镇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治理率分别达到60%。
1.优化畜禽养殖业布局。2017 年依法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至2020年逐步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关闭搬迁,防止反弹。
2.强化畜禽养殖场规范管理。2017 年合理确定禁养区外养殖区域、总量、畜种和规模。到2020 年,全镇生猪大中型规模养殖比重达到80%。全面规范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养殖行为,清理整顿不符合规范标准的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
3.提高粪污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水平。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部建成粪污收集、处理利用设施。落实“种养结合、以地定畜”的要求,加强粪污还田。推行种植业清洁生产,推进化肥施用减量化。到2020 年,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8%,化肥施用量(折纯)较2015 年削减5%,农药施用量确保实现零增长。
七、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1.强制使用水性涂料。2017年底前,全镇机械设备、人造板、家具等重点行业全面使用低VOCs含量的水性涂料、胶黏剂、清洗剂替代原有的有机溶剂、胶黏剂、清洗剂。
2.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控制。全面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情况调查,合理规划,坚决取缔集镇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的露天烧烤店。
3.完成南渡新材料工业集中区6家重点化工企业和强埠3家重点监测点化工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建立企业LDAR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成新材料集中区统一的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管理系统,纳入园区环保监控管理平台;建成符合园区排放特征的VOCs监测监控体系,纳入园区监控预警应急系统,并与市环保局联网。完成辖区嵘麒钢构、华阳尼龙和金卡基材VOCs年度整治任务。
八、治理环境隐患
全面开展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严格安全生产监管,避免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做好环境纠纷调处工作,严控越级上访及群访事件。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协同市环保局及其他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部门及时解决舆论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
九、提升环境经济政策调控水平
建立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激励政策,及时足额向市财政缴纳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统筹资金。镇政府设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重点对污染物排放达标、整治工作做得好的单位给予奖励和补偿。
十、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水平
1.加大执法力度。建立镇、村、组(企业)环境保护三级网格化监管的责任体系,落实编制、人员、经费,配备8人以上专职巡查人员,依职开展各项环境监管工作。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存在环境违法违规等严重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实施联合惩戒。
2.曝光环境违法违规行为。针对各类新闻媒体曝光的典型环境问题,主动公布整改情况,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有效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全力彰显党委政府解决问题、惩治违法违规的决心和态度。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推进“263“专项行动工作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成立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263”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精干人员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督查、推进专项行动工作。
2.强化推进落实。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推进时间节点,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将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3.实施综合考评。依据市与镇、镇与村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推进综合考评。严格执行上级颁布的各项工作细则与办法,有责必问,有责必严。
4.营造浓厚氛围。加强“263”专项行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辖区单位、住宅小区、学校宣传栏、电子宣传屏、公众微信等载体,多方位开展宣传活动,让全镇上下了解行动、支持行动、参与行动,营造辖区开展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
溧阳市南渡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