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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民委员会、规模养殖场(户):
为切实做好全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我镇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依照溧动防指办〔2017〕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当前动物疫病防控形势,决定自2017年9月22日至2017年10月31日在我镇范围内开展2017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目标和行动内容
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畜禽群体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羊痘、猪链球菌病、狂犬病等疫病做到应免尽免。猪、牛、羊耳标配戴率达100%,规范做好免疫记录,规范免疫操作规程,按时上报免疫进度,配合做好及免疫抗体监测。
强制免疫病种的免疫程序,按照《关于印发2017年溧阳市主要动物疫病免疫实施方案的通知》(溧动防指办〔2017〕5号)和省农委《关于切实做好我省高致病性禽流感秋季免疫工作的通知》(苏农办牧〔2017〕51号)要求实施。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9月22日-9月26日。制定秋防具体方案,做好宣传发动、人员安排、防疫物资储备工作。组织召开秋防会议,防疫员培训,全面布置秋防工作。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9月27日-10月20日。各村组织村级防疫员集中开展辖区内散养畜禽免疫工作。各规模养殖场在兽医站技术人员指导下调整免疫程序,做好免疫工作。镇兽医站同时做好非禁养区内养殖场(户)畜禽粪便污染治理指导工作。
第三阶段:自查补免阶段,10月21日-10月27日。对前一阶段行动实施情况开展自查,配合做好免疫抗体监测。对防疫不到位或免疫抗体不合格的进行补免。
第四阶段:总结上报阶段,10月28日-10月31日。各村将防疫报表盖章后交镇畜牧兽医站。在有条件的村试点建立和完善电子档案。
三、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秋防行动的组织领导。各村要坚持“属地管理,村委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防疫工作责任制,确保秋防疫行动布置到位,监督落实辖区内散养畜禽免疫工作。镇兽医站技术人员对规模户按照“五统一”的要求,组织做好集中免疫工作。即统一免疫程序、统一免疫操作、统一标识档案、统一报告制度、统一免疫进程,同时组织好村级防疫员培训工作。
二是加强动物防疫监管和免疫抗体监测。秋防集中行动结束后由市统一组织抗体监测,将飞行监测和常规监测相结合模式。对于散养户要根据其免疫进度,安排随机抽样监测,对于规模场,查看其免疫记录,在合适的时间进行监测。监测抗体水平不达标的,督促其立即进行加强免疫。对禁养区内尚未关闭规模养殖场实施抗体监测全覆盖。镇兽医站加强动物健康的巡查和动物防疫监管,严格执行疫情举报核查和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可疑重大动物疫情,要迅速按程序上报。
三是加强村级防疫员培训。防疫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重大动物疫病免疫质量和实际效果。镇兽医站要切实加强对村级防疫员和规模养殖场防疫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村级防疫员将建议村委予以遴选调整。
溧阳市南渡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