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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镇河道、水库的管理与保护,建立健全相关长效机制,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现有《南渡镇河长制工作方案》进行调整,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1:溧阳市南渡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2:溧阳市南渡镇市级河道河长名录
附3:溧阳市南渡镇镇级河道河长名录
附4:溧阳市南渡镇村级河道河长名录
附5:溧阳市南渡镇镇级水库及重点塘坝河长名录
溧阳市南渡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0日
南渡镇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河道、水库及重点塘坝管理与保护,健全河道、水库及重点塘坝管理与长效保护机制,根据溧阳市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的《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健全河流、水库保护管理机制,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全镇实行河长制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 实施范围
全镇境内所有河流、小型水库及重点塘坝,均实施“河长制”管理。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段负责,部门协作,全民共治构建河道、水库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坚持遵循自然规律,依法依规科学开发、利用和保护,保障河道、水库健康。坚持综合整治,一河(库)一策,精准治水,系统治理,注重长远效果。坚持各村区域合作,上下游、左右岸协调推进,水域陆地共同发力,全面改善水环境,促进南渡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三、 主要目标
基本建立“河长主治、源头重治、水陆共治、部门联治、群防群治”的河道、水库保护管理体系,全面实施“河长制。”基本建成河道、水库及重点塘坝健康管理机制和保障体系,实现常态化管理,确保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镇域内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逐步实现河畅、岸绿、山清、水秀、天蓝、景美的生态保护目标。
四、 组织体系
(一)建立组织构架
镇设立“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行政村设“村河长”。
(二)明确工作职责
各级河长是所辖河流水库保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总河长负责领导本镇内“河长制”工作,承担总督导职责。
副总河长协助总河长领导本镇内“河长制”工作,承担总调度职责,负责编制全镇河流、水库综合整治规划,拟定全镇河道、水库及重点塘坝综合整治方案,提出年度重点整治任务和落实及推动工作,组织实施督查通报、问责追究,协调处理全镇河道、水库及重点塘坝综合整治问题;负责落实省、常州市及溧阳市河道、水库及重点塘坝信息化平台整合、建设与管理;对重大决策事项跟踪督查;协调组织检查考核工作等。
镇河长、村河长负责抓好辖区内河道、水库及重点塘坝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水污染治理、巡查保洁、生态修复工程的具体实施,河道、水库及重点塘坝的保护管理工作,抓好具体问题的协调解决。
五、主要任务
(一)强化监管,落实最严格的水环境监管制度。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全覆盖的水质监测监控体系,加强断面水质监测,设立固定监测点,掌握水质动态变化情况,实时掌握污染物排入及总量、水域交界断面水质变化情况,分清治污工作责任,力求断面水质逐年好转。
(二)全面发展生态农业。大力推进沿河道、水库及重点塘坝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环境农业、生态农业、休闲旅游观光农业,加快调整传统养殖业,大力推广应用绿色有机生产技术,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全面整治河道、水库及重点塘坝管理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围网养殖,切实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三)着力推进河道、水库及重点塘坝整治。采取有效生态措施,改善河道、水库及重点塘坝水环境质量。加强生态清淤,有计划有重点地实施河道、水库及重点塘坝清淤工程,加强淤泥资源化利用,防止二次污染;有计划逐步实施沿岸植被恢复工程,有效隔离和控制入河污染物;加强河道两岸、水库及重点塘坝周边垃圾清除,加强河道水库及重点塘坝水域环境卫生监管,建立属地河岸和水面保洁长效管理措施。
(四)开展入河、入库及重点塘坝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严控沿河保留排污口,全面封堵河道两岸、水库及重点塘坝周边企业、畜牧业等污水排污口,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
(五)大力推进景观环境整治。实施驳岸整修,消除临跨河违章设施,清除沿河10米内乱堆乱放现象,实施河岸绿化,消除河岸两侧乱设广告牌、乱涂写、乱搭建、乱堆放、乱倾倒等现象,取缔沿岸无证堆场及废品回收点,对有证堆场及废品回收点采取措施规范管理,使沿河环境景观达到河道驳岸整齐,河堤绿化,两岸建筑物外形美观的效果。
(六)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推进集镇雨污分流管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提高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逐步实现工业及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七)明确河道、水库及重点塘坝管护责任主体。落实管护机构、管护人员和管护经费,加强河道、水库及重点塘坝工程巡查、观测、维护、养护、保洁,完成河道、水库及重点塘坝管理范围划界确权,保障河湖工程安全,提高工程完好率。
(八)强化河道、水库及重点塘坝执法监督。加强河道、水库及重点塘坝管理执法能力建设,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定期会商、联合执法机制。统筹水利、环保、公安、国土、农业(渔业)、交管(海事)和城管等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能,推进镇域综合执法和执法协作。强化执法巡查监管,加强对重点区域、敏感水域执法监管,对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把实施:“河长制”、保护河流水库健康作为当前和今后长期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工作,为全面落实责任,统筹协调安排,确保“河长制”覆盖全镇河库,成立南渡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二)创新机制。建立河长会议制度,由总河长负责牵头召集责任人,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河道、水库及重点塘坝保护与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总河长根据工作任务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每年召开2次以上各级河长会。建立问题督办制度,由总河长签发督办单,对河道、水库及重点塘坝保护与管理重要事项进行督办。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加强日常工作沟通与协调,定期发布“河长制”工作信息,通报典型事例,做到“一月一检查、一季一评析、一年一总评”。建立管护工作市场竞争机制,提升河道、水库及重点塘坝管护水平。
(三)落实资金。落实“河长制”专项经费,重点保障水质水量监测、规划编制、评先奖励、信息平台建设、划界确权、突出问题整治及技术服务等工作费用。足额保障河道、水库及重点塘坝巡查督查、长效管护等日常管养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加大城乡水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道、水库及重点塘坝环境治理与保护,推进河道、水库及重点塘坝管护市场化。
(四)严格考核。考核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建立考核奖惩制度,以水质水量监测、水域岸线管理河道、水库及重点塘坝生态环境保护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健全河道、水库及重点塘坝管理与保护“河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各河长要加强对“河长制”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妥善予以解决。“河长制”办公室加强定期督查和年度考核,考核情况及时通报各村。
(五)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河道、水库及重点塘坝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在河道、水库及重点塘坝显要位置树牌立碑,设置警示标志,设立“河长”公示牌,公布河段范围、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引导公众积极关注、参与河道、水库及重点塘坝的管理与保护,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加强生态文明教育,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河道、水库及重点塘坝保护管理教育,增强中小学生开展河道、水库及重点塘坝保护意识。
附1:
南渡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张 顺 市委常委、镇党委书记
夏玲娣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王伟伟 镇副镇长
史晓俊 镇党委统战委员
朱志伟 镇党委政法委员、人武部长
成 员:
时志良 南渡镇水利站站长
杨信芳 南渡镇财政所所长
许云亮 南渡镇城管中队队长
石 华 南渡镇环保中队队长
丁 东 南渡镇交管所所长
吕勤峰 南渡镇国土所所长
马巍陵 南渡镇畜牧兽医站站长
杨惠忠 南渡镇经贸服务中心主任
石少白 南渡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居永华 南渡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曹 诚 南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冯青腾 南渡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时志良兼任办公室主任,郁润、缪海平、黄海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水利站、国土所、环保中队、城管中心、交管所、经贸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人社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等单位各安排1名同志参与日常工作。
(南政发74号)南渡镇市级、镇级、村级河道河长汇总表 附件2、3、4 12.18.xl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