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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箦村党委、各村党(总)支部,各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现将《竹箦镇政府重点工作专题询问制实施办法》转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竹箦镇委员会
2017年7月15日
竹箦镇政府重点工作专题询问制实施办法
(试行)
为保障镇人大依法行使监督职责和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询问职权,根据《江苏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专题询问对象
镇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开展专题询问时,一般应有询问议题的政府分管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人解答询问内容。
二、专题询问内容
镇党委确定的、纳入镇人民政府年度工作的重点工作(工程)。
三、专题询问准备
1、确定询问议题。结合全年政府重点工作推进需要,由镇人大主席团根据镇党委的意见,确定专题询问的议题。
2、专题督查调研。镇人大组织重点工作相关的镇人大代表组成督查询问组,采取“周周听”、“月月看”、“季季评”的方式,跟踪了解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掌握一手资料;并定期对服务(受惠)对象进行走访,召集代表进行座谈,了解群众对工作成效的评价。
3、询问问题确定。根据督查调研情况,由人大主席团或代表个人针对议题提出问题。可以口头提出,也可以书面提出。
四、专题询问形式
1、专题询问一般采取会议形式,召集相关代表和询问对象召开专题询问会议。会议采取一问一答的方式进行,询问人在听取回答后,就同一问题可以作补充询问。其他代表也可就同一问题进行补充询问。补充询问不需事先提出。
2、受询问机关负责人应当当场回答询问。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说明原因,并经询问人同意后,在确定的时间内口头答复或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件应当由受询问机关负责人签署。
3、专题询问会议原则上一季度一次;一般由镇人大主席召集和主持,也可委托一名主席团成员召集和主持。
五、专题询问程序
1、主持人介绍主题询问议题、参加对象;
2、根据议题,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总体情况;
3、人大代表进行询问;
4、政府或相关部门负责人解答;
5、对专题询问内容进行满意度评议;
6、向党委报告和向社会公布专题询问及答复情况。
六、其他
1、专题询问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依法办事的原则。
2、专题询问会议确定后,提前一周告知镇政府及相关部门。
3、参加专题询问的人大代表对受询机关回答不满意的,或者满意度评议低于75%的,可以依法提出质询案。
4、本办法由镇人大主席团负责解释。
竹箦镇人大主席团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