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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 阳 市 教 育 局 电 话 通 知
第 389 号
签发:
嵇建忠
核稿:
谢少波
拟稿:
蒋法平
时间:
2017-06-16
关于做好教师笔记本电脑租赁使用情况统计的通知
各中小学、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教师个人笔记本电脑用于教育、教学和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溧教财〔2016〕6号)文件精神,请各校按要求填好“2017年2月在编在岗教师人员花名册”(附件1、2、3)等表格,并奖校长签字、盖章后的报表纸质稿于6月23日前交教育局计财科。
各单位要做好教师笔记本电脑租赁使用的有关台账资料,以备检查。台账资料需含:《关于印发〈教师个人笔记本电脑用于教育、教学和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溧教财〔2016〕6号)文件;各校自主制定实施“办法”的具体方案和考核办法;电脑发票复印件;租赁补贴发放清单等。
附件1:在编在岗一线教师(含交流、借用)及层以上干部人中花名册;
附件2:在编在岗(不上课)、在编不在岗外借(外出交流)人员花名册;
附件3:学校配发笔记本电脑情况统计表。
溧阳市教育局
2017年6月16日